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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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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八月十五日)宣布委任新一屆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任期兩年,由二○二五年八月十六日至二○二七年八月十五日。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我們衷心感謝全體諮詢委員會成員自委員會於二○二一年八月成立以來,於過去兩屆提供了寶貴的支持和貢獻。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尤其是處理複雜和具有爭議性的個案——對提高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機制的問責性和透明度,發揮重要作用。」
   
  他補充:「司法機構一直十分重視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得到公平和妥善的處理,並同時須維護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這對於保持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至關重要。我期望與諮詢委員會在新一屆任期保持緊密合作。」
   
  諮詢委員會於二○二一年因應推行兩層架構的投訴處理機制而成立,成員包括資深法官和來自不同界別的社會人士,他們分別在司法或其所屬的專業及公共服務範疇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諮詢委員會就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作出監察及提出意見;就法庭常規/程序中識別可能導致投訴之處,並適切地提出改善建議;以及就改善投訴處理機制提出建議。
   
  新一屆諮詢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
張舉能首席法官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成員
——
林文瀚法官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陳兆愷法官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潘兆初法官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關淑馨法官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鄭維志博士
 
馮柏棟資深大律師
 
馮婉眉
 
劉燕卿
 
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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