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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三年(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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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四十九歲男子因進口未完稅香煙,違反《進出口條例》,今日(八月十三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成及監禁三年。
   
  海關於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在南丫島對開海面截查一艘貨船。經搜查後,海關人員在貨船上檢獲三千零四十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一億三千七百萬元,應課稅值約一億零五十萬元,遂拘捕該名四十九歲的男船長。
   
  海關歡迎裁決,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強調,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此外,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海關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撃跨境走私香煙活動。
   
  市民如發現懷疑私煙活動,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
 
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1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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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四十九歲男子因進口未完稅香煙,違反《進出口條例》,今日(八月十三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成及監禁三年。圖示檢獲的未完稅香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