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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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八月十三日)宣布委任李英瑜為常任裁判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任命於二○二五年八月十四日起生效。
李英瑜的簡歷如下:
李英瑜在香港出生。二○○七年在英國杜倫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二○○八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二○二○年在英國倫敦國王學院取得國際企業及商事法法學碩士學位。二○○九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同年開始私人執業。
完
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