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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偵破兩宗管有懷疑依托咪酯和其他毒品案件(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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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於八月十日及十一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及落馬洲管制站偵破兩宗管有懷疑毒品案件,檢獲三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兩支電子煙裝置及約1.27克懷疑液態冰毒。
   
  第一宗案件涉及一名四十歲本地男子。他於八月十日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香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他身上及其個人行李中搜出一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一支電子煙裝置及約1.27克懷疑液態冰毒,遂把他拘捕。
   
  第二宗案件中,海關人員於八月十一日在落馬洲管制站截查一名三十一歲本地男子,在他身上及其背囊中搜出兩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及一支電子煙裝置。該名男子隨即被捕。
   
  兩名被捕人士暫獲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管有危險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舉報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3時08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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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於八月十日及十一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及落馬洲管制站偵破兩宗管有懷疑毒品案件,檢獲三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兩支電子煙裝置及約1.27克懷疑液態冰毒。圖示第一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和電子煙裝置。
香港海關於八月十日及十一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及落馬洲管制站偵破兩宗管有懷疑毒品案件,檢獲三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兩支電子煙裝置及約1.27克懷疑液態冰毒。圖示第一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液態冰毒。
香港海關於八月十日及十一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及落馬洲管制站偵破兩宗管有懷疑毒品案件,檢獲三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兩支電子煙裝置及約1.27克懷疑液態冰毒。圖示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其中一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
香港海關於八月十日及十一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及落馬洲管制站偵破兩宗管有懷疑毒品案件,檢獲三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兩支電子煙裝置及約1.27克懷疑液態冰毒。圖示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電子煙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