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偵破兩宗管有懷疑依托咪酯和其他毒品案件(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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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宗案件涉及一名四十歲本地男子。他於八月十日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香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他身上及其個人行李中搜出一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一支電子煙裝置及約1.27克懷疑液態冰毒,遂把他拘捕。
第二宗案件中,海關人員於八月十一日在落馬洲管制站截查一名三十一歲本地男子,在他身上及其背囊中搜出兩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及一支電子煙裝置。該名男子隨即被捕。
兩名被捕人士暫獲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管有危險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舉報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完
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3時08分
香港時間23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