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促進虛擬資產的發展
***************
問題:
特區政府於二○二二年及本年先後發布兩份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明確將香港定位為全球領先的數字資產中心,並推動多項立法及監管措施,包括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及引入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發牌制度)。然而,有業界人士關注現行政策能否在保障投資者與促進創新之間取得平衡,以及香港如何應對國際競爭(例如美國及新加坡就穩定幣建立監管框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有意見認為在現行發牌制度下,僅有10間來自本地和海外的機構獲批牌照,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審批速度較新加坡等競爭對手緩慢,當局有否制訂具體時間表以進一步簡化發牌程序,以吸引更多合規企業落戶香港;會否參考國際標準(例如歐盟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制訂更具彈性的監管沙盒機制,鼓勵金融科技試驗;
(二)當局會否在未來三年將代幣化債券的發行常規化,並擴展至其他資產類別(例如房地產或私募基金);政府會如何解決目前跨機構代幣化標準不統一的問題,例如會否與香港金融管理局、證監會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共同訂立協調機制;及
(三)會否與內地相關機構(例如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及國際組織(例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加強合作,建立跨境虛擬資產監管及反洗錢協議?
答覆:
主席:
政府於二○二五年六月發表《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政策宣言2.0》)。《政策宣言2.0》建基於二○二二年十月發表的首份政策宣言,重申政府致力將香港打造成數字資產領域中的全球創新中心。
《政策宣言2.0》其中一方面的重點是優化法律與監管。一套整全的監管框架為數字資產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穩固基礎。繼數字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於二○二三年六月實施後,《穩定幣條例》將於今年八月一日生效。與此同時,政府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正就數字資產交易服務提供者和數字資產託管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諮詢公眾,以期盡快訂定立法建議。在有關立法工作完成後,香港的監管框架將全面涵蓋數字資產行業的主要節點,平衡風險管理和投資者保障,同時為市場發展和金融創新提供有利條件。
就問題的各部分,經諮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證監會及香港警務處,我現答覆如下:
(一)截至二○二五年七月初,證監會已正式發牌予11個來自本地和海外的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並正處理另外九個牌照申請。證監會處理數字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申請所需的時間受多項因素影響而有所不同,例如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是否完備;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文件是否齊全;及在證監會的評核過程中,申請人就提供任何進一步資料而作出回應的所需時間等。
因應處理數字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申請的實際經驗,證監會不時檢視和優化相關程序,促進申請人更有效了解證監會的監管預期,以縮短證監會評估牌照申請所需的時間。就此,證監會於二○二四年六月起推行迅速發牌程序,對被當作獲發牌的數字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進行以風險為本的現場視察,與相關申請者的高層及最終控制人就監管標準作直接溝通,縮短了批出相關牌照所需的時間。
其後,證監會於二○二五年一月起,將迅速發牌程序的適用範圍擴展至所有數字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的新申請者。在迅速發牌程序下,數字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需要先落實內部的政策、程序、系統及監控措施,然後對有關措施進行外部評估。證監會將成為協定的參與方,以監督整個外部評估過程。證監會會持續檢視數字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的申請情況,以促進更多不同背景的數字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在香港展開相關業務。
另外,為了鼓勵金融創新,金管局、證監會和保險業監管局等監管機構設有不同監管沙盒機制,讓代幣化、區塊鏈,以至生成式人工智能及保險科技等金融科技在實際應用前,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測試創新用例,並獲取監管機構的技術支持及監管意見。監管機構設計沙盒時會參考海內外經驗,以締造健康及可持續的市場環境,協助金融機構抓緊機遇,負責任地採用金融科技。
(二)政府在二○二三年和二○二四年先後兩次以代幣化形式發行綠色債券,展示了代幣化方案的效益,並獲市場歡迎。該兩此債券發行分別是全球首批政府代幣化綠色債券及全球首批多幣種數碼原生代幣化債券。政府已在二○二五至二六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宣布將代幣化債券發行恒常化,而金管局目前正為第三次發行作準備。
正如《政策宣言2.0》所述,政府明白傳統金融產品及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的潛力。政府亦留意到金融機構對於將傳統金融工具代幣化的興趣日趨濃厚,而探討將證券代幣化和向客戶分銷代幣化證券的中介人亦不斷增加。事實上,證監會於二○二三年十一月發出《有關中介人從事代幣化證券相關活動的通函》及《有關代幣化證監會認可投資產品的通函》,藉此向中介人提供指引,以妥善管理代幣化技術和相關投資產品所帶來的新風險,促進代幣化市場穩健、負責任及可持續發展。
建基於上述基礎,證監會在二○二四年已經認可了首項可供香港散戶買賣的代幣化投資產品,該黃金代幣允許投資者購買實金擁有權的一部分。證監會更在二○二五年第一季度認可了亞太區首批三隻容許散戶投資的代幣化貨幣市場基金,截至二○二五年三月底,這些基金的管理資產總值超過七億元。
與此同時,透過金管局的Ensemble項目,我們積極鼓勵創新應用場景,包括代幣化傳統金融產品(如貨幣市場基金及其他基金)以及現實世界資產(如電動車充電站)的收益流。而證監會亦為Ensemble項目的主要合作夥伴,與金管局共同促進資產管理行業相關代幣化的廣泛應用。金管局亦正探索建立創新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並提供統一的技術基礎,促進銀行間代幣化存款的結算。
(三)香港一直積極參與國際間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工作,包括與數字資產相關的標準制訂和監管工作。其中,香港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獲負責制訂相關國際標準的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確認為整體合規而有效,而在國際合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尤其顯著。
目前,香港正參與財務行動特別組織轄下的虛擬資產工作小組的討論,以了解相關最新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並促進國際間在有關方面的合作。金管局亦同時牽頭金融穩定理事會對加密資產活動全球監管框架在全球各地實施情況的檢討工作。
另外,香港警務處轄下的聯合財富情報組是國際金融情報組織埃格蒙特組織的成員,與組織當中超過160個來自世界各地的財富情報單位交換資訊,合力支援跨司法管轄區的執法和交換情報工作,促進國際間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包括涉及數字資產的案件)的執法工作。
與此同時,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三地與反洗錢相關的部門已建立機制,就有關工作定期交流與保持緊密協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金融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會繼續密切留意有關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和數字資產的風險,持續與相關的國際組織和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內地)的相關機構保持緊密溝通與合作。
香港亦一直就數字資產監管及發展與各地監管機構保持密切溝通。隨着全球主要地區逐步推動與數字資產相關的監管制度,香港將繼續與國際社會互相交流監管經驗,強化跨境監管合作,共同促進金融穩定和創新。
完
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8分
香港時間16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