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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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七月二十五日)宣布,財政司司長已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委任五名新委員及再度委任22名現任委員為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審裁處)委員團委員,任期由二○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至二○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新一屆審裁處委員團委員名單如下:
新委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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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繼偉教授
李子恩
李綺雯教授
潘偉賢教授
王婉芝
再度委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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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律治
陳建年
陳國棟
陳沛良
陳崇禮
周德興
陳南教授
朱柏陵
許明明
洪健豪
姜濤
Mark Norman Reginald Johnson
林琳
李柏基
李寶亭
林蘭駿
蘇聰
譚嘉因教授
黃河
黃永棣
黃鈺來
袁妙齡
政府發言人表示:「審裁處有效確保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作出的相關監管決定均屬合理和公平。」
政府亦對即將卸任的陳冠雄教授、程劍慧、呂文貞博士、巫麗蘭教授及鄧澍焙,表示衷心謝意。
審裁處是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設立的法定審裁處,以覆核保監局作出的指明決定。審裁處由主席及兩名普通成員(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按主席的建議從委員團中委任)組成。審裁處現任主席為馬嘉駿資深大律師。
完
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