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烈酒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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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政府自去年十月起將進口價高於200元的烈酒,200元以上部分的稅率由百分之一百降至百分之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調低烈酒稅率後,至今烈酒的進口及轉口貨值和貨量的變化,以及該等數據與下調稅率前的比較為何,並按烈酒類別(例如中國白酒、威士忌和拔蘭地)列出分項數字;
(二)鑑於政府表示下調烈酒稅的目的是促進香港成為高價烈酒貿易中心,並帶動餐飲、酒店、物流倉儲等行業發展,政府有否評估政策實施後有否達到預期成效;會否研究進一步下調烈酒稅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衞生署有否在烈酒稅率下調後進行人口健康調查,統計飲用烈酒的15歲或以上人口比例數字;會否加強有關飲酒與健康的宣傳教育工作,以預防市民出現酒精依賴、酗酒和暴飲等問題;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黃英豪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醫務衞生局、政府統計處(統計處)及香港海關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現時,香港的烈酒稅適用於作本地銷售或其他用途的烈酒,而出口及經香港轉口到其他地區的烈酒則無需繳付烈酒稅。因此,調低烈酒稅率措施對進口供本地使用的烈酒有較直接影響,而烈酒轉口貿易則較受全球經濟狀況及地緣政治等宏觀因素影響。
根據香港海關提供的統計數字,由去年十月十六日調低高端烈酒稅率後至今年六月底的八個半月,進口並已完稅的烈酒貨量(按升計算)和其價值與調低烈酒稅率前八個半月比較均有上升,其中烈酒進口貨量上升逾兩成,而價值則大幅上升近九成,反映政府引進的雙層稅制有效鼓勵高價烈酒貿易。有關已完稅的烈酒貨量和價值在下調烈酒稅率前後的比較,以及按烈酒種類劃分的細分統計數字載於附件一供議員參考。
另一方面,由於轉口烈酒無需繳付烈酒稅,香港海關沒有備存轉口烈酒價值的統計數字。而由統計處提供的資料已載於附件二。
由於調低烈酒稅率的措施實施時間尚短,其在各方面的成效仍有待觀察。對於部分業界希望政府可進一步下調烈酒稅,我們希望重申,降低烈酒稅的目的,是鼓勵業界在香港進行高價值烈酒的貿易拍賣,藉此帶動物流和儲庫、旅遊和高端美食消費等高增值產業的發展。與此同時,我們亦應謹慎地避免因調低烈酒稅而導致市民增加飲用烈酒,因而衍生其他問題。
政府推出有關措施時,已充分平衡推動經濟發展、維持公共財政穩健及保障公眾健康等不同的政策考慮。我們會密切留意烈酒貿易的發展,適時檢討措施成效。任何進一步調整均需審慎考慮各方面的影響,並從長計議。政府現階段未有計劃再次調整烈酒稅。
事實上,政府一直非常關注酒精帶來的相關危害,特別是針對酒精依賴、酗酒和暴飲,並於二○一八年推行《邁向2025:香港非傳染病防控策略及行動計劃》,訂下於二○二五年或之前實現的九項本地目標,當中包括「減少酒精相關危害」。政府會繼續以風險為本的方式,透過宣傳、教育、治療和支援服務,減低酒精相關危害。其中,衞生署資助非政府機構推出「戒酒輔導服務先導計劃」。先導計劃由二○二四年四月八日起提供服務,為期兩年,向懷疑有酒精依賴的香港居民提供免費輔導服務。衞生署亦於二○二二年起開展「認清酒害」宣傳教育運動,加強市民認識飲酒的健康風險,並提供線上飲酒行為風險評估、個人化健康建議、自助工具和健康教育資源等,鼓勵飲酒人士為健康着想改變自己的飲酒行為。
另外,衞生署每約五年進行一次人口健康調查,期間亦進行健康行為調查作恆常監測,了解香港市民的健康狀況,包括飲酒行為。過去人口健康調查與飲酒行為相關的數字載於附件三。2025/26年度人口健康調查預計於今年第三季正式開始,並於二○二六年尾有結果,會反映烈酒稅局部調低後的情況。
完
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