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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度委任證監會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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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十八日)公布,財政司司長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下由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再度委任蔡鳳儀、梁仲賢和戴霖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執行董事,任期分別由二○二五年八月一日、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和二○二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三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蔡鳳儀、梁仲賢和戴霖對證監會的工作貢獻良多,我們深信他們能繼續助力證監會有效履行法定職責,促進市場發展和優良監管。」
   
  蔡鳳儀在二○一六年獲委任為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她將繼續擔任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至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並由二○二五年十一月一日起出任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
   
  梁仲賢在二○一九年獲委任為證監會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他將繼續管理市場監察部。
   
  戴霖在二○二二年獲委任為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他將在新任期內出任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
 
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