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的士須安裝行程記錄系統及提供電子繳付媒介的立法修訂周五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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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於星期五(七月十八日)刊憲《2025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規例》及《2025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修訂)規例》。修訂規例旨在規定所有的士必須安裝行程記錄系統,以及所有的士司機必須容許乘客以電子繳付媒介繳付的士車費,以利用科技提升的士整體服務質素及回應公眾的需求。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行程記錄系統須能夠在的士車廂內進行帶有錄音的錄影(車上錄影),以及進行可清晰顯示的士外的前方及後方視景的錄影。它亦須透過全球衞星導航系統收集有關的士位置的數據,並被妥為封妥及檢驗。我們相信這些功能有助阻嚇的士司機的不當行為,提升的士駕駛安全,並在的士和乘客出現爭拗時,保障雙方的權益。」

  為協助業界就有關行程記錄系統的新規定做好準備,運輸署會於今年下半年開始透過不同渠道,例如運輸署的網站、定期出版的《的士通訊》、宣傳單張以及與的士業界的定期會議,通知業界有關規定。運輸署亦會在今年第四季開始進行有關授權供應商的工作,以期讓業界可在二○二六年開始在的士車廂內安裝行車記錄系統。待所有的士完成安裝後,行車記錄系統可隨即開始運作並須連結至運輸署的中央資訊系統。

  為保障乘客及司機的私隱,行車記錄系統所錄製的影像及數據必須以編碼處理。只有在指明的情況下(例如調查可能構成香港法例下與交通相關的違例事項的任何行為),執法機構、運輸署署長及獲授權人士方可取覽或檢索車上錄影。

  發言人補充:「此外,由於現時很多的士司機仍然只接受現金,令乘客(特別是遊客)感到非常不便,修訂規例將規定所有的士司機必須接受乘客以電子繳付媒介繳付車費。為了讓司機在新規定生效前作好準備,運輸署會積極協調各電子繳費媒介平台,安排工作坊或簡介會,協助司機學習如何經電子繳費媒介收取車費。這項規定將於二○二六年四月一日生效。」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已分別於二○二四年十二月聽取有關建議,委員均表示支持。修訂規例將於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有關建議的詳情,以及有關行車記錄系統和電子繳費媒介的規定的生效日期,已載列於政府今日(七月十六日)向立法會提交的參考資料摘要。



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