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對角行人過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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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政府去年於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及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兩個十字路口試行對角行人過路處。有將軍澳居民反映,將軍澳唐俊街與寶邑路交界十字路口(將軍澳十字路口)在不同時段的人流量極高,因此希望能在該十字路口試行及落實對角行人過路處,以便利當區居民往返港鐵將軍澳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沙田及尖沙咀兩個對角行人過路處試點的成效並擬備報告;如有,報告的內容為何;如否,何時會進行有關評估;
(二)會否把將軍澳十字路口納入為對角行人過路處的新試點;如會,將於何時試行;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有意見認為將軍澳十字路口每邊有五至六條行車道,對角線距離長達40至50米,但交通燈循環時間與其他十字路口相若,令行人沒有足夠時間以對角方式完成過路,政府會否考慮重新調節該十字路口的交通燈號時間,以便試行對角行人過路處?
答覆:
主席:
對角行人過路處是運輸署推出的行人友善措施之一,在合適的路口讓行人可以選擇以較短距離橫過至路口的對角位置,從而節省步行時間並改善行人環境。就梁子穎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運輸署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運輸署分別於去年上半年及下半年開始在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路口及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路口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作為試點,以測試及評估道路使用者使用有關路口的情況、過路處的安全性及其詳細設計安排,從而協助制定一套適用於香港的對角行人過路處設計標準及指引。據運輸署觀察所得,試驗計劃至今成效正面,行人橫過至路口對角所需時間減少,有關路口整體運作安全暢順。
(二)及(三)運輸署在評估個別路口是否適合加設對角行人過路處時,須照顧不同道路使用者的需要,並審慎考慮個別路口的交通特性(包括車流、人流、路口布局等因素),小心檢視路口的車輛通行能力及對附近一帶交通的影響,並探討不同的工程方案,以確立其可行性。就將軍澳唐俊街與寶邑路交界十字路口而言,由於該路口的對角距離較長,車流亦較為繁忙,增設對角行人過路處須於燈號運作上作較大的調整(如減少行車綠燈時間),方能讓行人有足夠時間安全完成對角過路的安排,這或會影響該路口及附近一帶交通。
為爭取進一步推展對角行人過路處,除上述兩個正在測試的路口試點之外,運輸署正積極評估在其他燈控路口加設對角行人過路處的可行性,當中包括社會各界和立法會/區議會議員在試驗計劃期間建議加設對角過路處的地點。運輸署預計可於今年下半年完成有關的評估,用以揀選新一批的合適路口。其後,運輸署會根據評估結果,審視選址的實地情況及工程規模,以便逐步規劃及開展相關的工程。
完
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5分
香港時間12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