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八題:鼓勵生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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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七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尚海龍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年香港生育率持續低迷,二○二三年的總和生育率僅0.8,遠低於維持人口水平所需的2.1,對香港未來經濟發展、公共服務需求及勞動力結構構成深遠挑戰;而聯合國人口基金會發表的最新報告指出,全球生育率下降的主因為「生育自主權」不足,包括經濟壓力、性別不平等、缺乏伴侶支持及欠缺完善的生育健康服務等結構性障礙。有意見認為現時本港鼓勵生育的政策多聚焦提供短期經濟誘因(例如提供津貼和增加產假),卻未有針對上述結構性障礙制訂長遠策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全面檢視現行鼓勵生育措施的成效,並針對現時市民面對的結構性經濟問題(例如高住屋成本、教育競爭和工作不穩定性)提出具突破性的政策;
(二)鑑於據報有調查指出,僅有兩成二的企業提供多於法例要求的家庭友善措施,當局會否考慮推行「家庭友善職場認證」,透過加強資助企業以提供更多彈性工作安排及育兒支援;
(三)當局會否考慮參考海外及內地的經驗,積極擴展託兒服務網絡,例如研究推出「鄰里託兒券計劃」、資助家長使用社區內合資格的私營託兒服務或善用商業區內的政府閒置用地或社區設施開設更多託兒服務中心;及
(四)當局會否考慮將容許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的「高才」、「優才」及「專才」可申請新生嬰兒獎勵金計劃,以鼓勵更多人才留港作出貢獻?
答覆:
主席:
生育議題涉及多個政策範疇及政策局,包括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勞工及福利局、教育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醫務衞生局和房屋局。相關政策局及政府部門的綜合回覆如下:
(一)生育是人生重要決定,牽涉不同考慮。生育率並非單靠政府政策可大幅提升。為鼓勵生育,政府不同政策局及部門已採取一系列措施。
在幼兒照顧方面,政府一直資助非政府機構為兒童提供多元化的日間照顧服務,以支援暫時未能照顧子女的家長,包括為零至三歲以下幼兒提供幼兒中心服務、課餘託管服務和「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等。為加強支援在職家庭育兒,由二○二四年起的三年內,社會福利署(社署)會分階段增設共11所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服務名額會倍增至共約2 000個。社署亦正分階段推展學前兒童課餘託管服務至全港各區,並把「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的服務名額增加至2 500個,預計受惠兒童人數會增至25 000人。政府亦推行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聚焦支援有需要(尤其是來自單親家庭)的小學生在課後留校接受託管及學習支援,從而方便家長外出工作。二○二四/二五學年,超過120間覆蓋全港18區的小學參與計劃,提供約6 000個名額。二○二五/二六學年我們會鼓勵更多學校參加計劃,名額不設上限。另一方面,政府不時檢視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自二○二四年四月起,職津計劃劃一增加住戶及兒童津貼金額15%,所有領取職津的家庭均可受惠。職津計劃為育有子女的相關家庭提供額外津貼,增加職津金額有助進一步紓緩基層在職家庭的負擔。以一個育有兩名合資格兒童的四人住戶為例,可領取的職津最高金額已由原本每月4,200元增加至現時每月高達4,830元。
香港教育平等而多元,政府通過公營學校提供12年免費小學及中學教育,確保有足夠公營學位給予合資格在港接受教育的學生,讓他們不論背景,均能接受優質教育,並透過多元支援機制照顧學生個別差異,促進全人發展。這優勢從香港學生在國際研究及評估中的優異表現得到印證。「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劃」(PISA)2022的結果顯示,香港在教育平等方面表現突出,在高學術成就的國家或經濟體系中排名第二,反映家庭社經背景,包括父母的職業和教育程度,對香港學生的表現影響極少。這說明了在香港的教育體系下,各學校能給予不同社經背景的學生充足和適切的教育支援服務。有關結果確認香港教育制度的優越性,能為所有學生提供優質和平等的教育機會,促進社會流動。另外,政府自二○一七/一八學年起實施幼稚園教育計劃,目標是提供易於負擔的優質幼稚園教育,以及提高學童按其所需接受不同模式幼稚園教育的機會。現時約九成的半日制幼稚園課程免費,而全日制課程的學費也維持在低水平。有經濟需要的家庭可參與「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申請學費減免。現時,透過上述學費減免計劃,家長可獲得全額學費減免。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一直支援家庭議會(議會)的工作,推動不同的宣傳項目和活動,向市民大眾宣揚關愛家庭的文化。民青局與議會於二○二四年十月推出為期五年的家庭教育推廣計劃(計劃),每年撥款800萬元,資助民間推行非牟利的家庭教育項目,照顧不同家庭的需要。計劃於二○二四至二五年度共批出12個項目。另一方面,議會致力在社區推廣更多元化和靈活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這些措施亦有助營造生育友好的環境。自二○二三至二四年度起,議會推出名為「家庭友善在職場」的宣傳短片,介紹本地公司推行的各類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並邀請有關僱主及員工分享。短片所介紹的措施包括鼓勵餵哺母乳的安排、讓員工在暑假帶同子女上班、在家工作及彈性工作安排等。議會亦與香港電台合作推出電台節目,向聽眾宣傳不同類型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議會將繼續有關推廣工作。
在稅務措施方面,由二○二三/二四課稅年度起,子女基本免稅額及子女於出生課稅年度的額外免稅額已提高至13萬元。此外,由二○二四/二五課稅年度起,與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之後出生的子女同住的納稅人如符合指明條件,居所貸款利息或住宅租金的扣除限額可由10萬元增加至12萬元,為期最多19個課稅年度。這些措施有助減輕納稅人供養子女的負擔。
就醫療服務而言,政府一直致力於支援輔助生育服務及鼓勵健康生育,協助有意生育人士。現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九間公立醫院設有輔助生育服務,當中瑪麗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和廣華醫院提供體外受精服務。醫管局由二○二四至二五年度起,正逐步增加體外受精的輔助生育公營資助服務名額,由以往每年1 100個逐步增加至二○二八至二九年度每年1 800個,同時亦會加強相關專業人員的培訓。相關目標正逐步落實,其中醫管局已按計劃在二○二四至二五年度增設100個資助服務名額,並將在二○二五至二六年度再增加300個名額,以及在往後的三個年度各增加100個名額。此外,醫管局已於今年四月下旬將七種輔助生育藥物納入由藥物名冊內的自費藥物轉為專用藥物,病人在特定的臨床應用下獲處方這七款藥物,只須支付標準費用,減輕病人接受相關輔助生育藥物治療的經濟負擔。除公營輔助生育服務外,為減輕輔助生育服務開支帶來的經濟負擔,政府自二○二四至二五課税年度起在薪俸税和個人入息課税下,設立輔助生育服務開支扣除,以鼓勵有生育困難的夫婦尋求所需的醫療協助。與此同時,衞生署亦將重整母嬰健康及家庭計劃服務,分階段在母嬰健康院為生育年齡婦女新增孕前健康服務,並會檢視及調整現時由非政府機構提供的資助家庭計劃服務範疇,促進健康生育。另外,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計劃在今年內取消供自用的配子和胚胎的法定儲存期限,讓市民因應自身健康及其他情況決定配子及胚胎儲存時間,更好地體現生育自主權。
在房屋方面,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已推出「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及「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為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及資助出售單位銷售計劃的家庭申請者提供誘因,以鼓勵生育。在公屋編配方面,房委會已於二○二四年四月一日起實施「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凡有於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以後出生而年滿一歲或以下的初生嬰兒的公屋家庭申請,均可獲縮減一年輪候時間。截至二○二五年六月底,已有約5 000宗公屋申請在計劃下獲縮減一年輪候時間,當中約420宗已成功獲安排入住公屋。而在資助出售單位方面,房委會已由「出售居者其屋計劃(居屋)單位2024」(「居屋2024」)起,落實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公布推出的「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在「居屋2024」新推售單位中,預留約四成單位作配額(即2 900個單位),供參加「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和「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合資格申請者攪珠和優先選樓。凡有嬰兒於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以後出生的居屋家庭申請者,而其子女在申請截止日期時為三歲或以下,均符合申請資格。在「居屋2024」申請期內,房委會共收到約106 000份申請表,其中約50 000份屬家庭申請者。當中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及「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的申請共有約19 000份,佔家庭申請者約四成,其中有約800個申請者已通過「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成功購買單位。未能在「居屋2024」中成功選購單位的「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合資格家庭,只要他們的子女在日後推出的資助出售單位銷售計劃的申請截止日期時為三歲或以下,仍可參加「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而獲優先選樓。
(二)勞工處透過宣傳及推廣活動,推動僱主採納以僱員為本的良好人事管理方法及實施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包括容許靈活工作安排、照顧員工家庭需要而給予特別假期批准,以及提供員工家庭生活相關的支援等。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讓員工能兼顧照顧家庭的需要,亦有助僱主招聘和挽留人手。考慮到企業的不同情況,以推動及鼓勵的方式讓企業靈活實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較為合適。勞工處會繼續經不同途徑進行宣傳推廣,包括舉辦《好僱主約章》活動,推動有關工作。
(三)在託兒服務網絡方面,由二○二四年起的三年內,社署會分階段增設合共11所資助獨立幼兒中心。社署一直持續檢視幼兒中心服務的規劃,並會考慮幼兒照顧服務的整體情況及地區的個別因素,適時採取跟進措施,包括加強服務宣傳、調節設置中心的數目及服務名額分配等,以更適切地回應社區的服務需求。
就幼兒照顧設施規劃,政府已把按人口提供的服務規劃比率納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為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在新發展或重建地區的規劃過程中,及早預留所需用地和空間。社署一直與相關政府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在公共屋邨發展或重建項目和市區重建項目中物色合適的用地,以提供幼兒照顧設施。此外,社署會盡量善用空置政府物業/處所及公共屋邨內的空置非住宅處所等,探討是否適合用作幼兒照顧設施;並會就私人機構開辦幼兒中心的註冊申請提供相關資訊和協助,並鼓勵私營機構為僱員提供幼兒照顧支援。
(四)政府在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公布,向合資格的父母,就每名於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起出生的嬰兒給予二萬元的現金獎勵,計劃為期三年。由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開始,父母在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及申領出世紙時,可同時提交獎勵金的申請。截至二○二五年六月底,政府共接獲49 567宗合資格申請,並已向48 984名申請人發放獎勵金,總發放金額約為9.79億元。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正就新生嬰兒獎勵金計劃進行檢討,在檢討過程中會考慮社會上曾就計劃所提出的建議,包括應否涵蓋不同人才計劃的家庭。
完
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