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註冊中醫涉嫌處方含未標示西藥成分的藥膏被捕(附圖)
*************************
  衞生署今日(七月十五日)表示,銅鑼灣渣甸坊一名註冊中醫涉嫌向病人處方含有未標示西藥成分的藥膏而被捕,市民如曾獲處方該款藥膏應停止使用。

  衞生署早前根據情報,突擊搜查京華中心二座註冊中醫陳靖婷的處所,並檢獲一批藥膏。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兩款沒有標籤的黃色藥膏樣本(見圖)均含有未標示西藥「曲安奈德」、「咪康唑」及「撲熱息痛」成分。當中較大樽(直徑約5.5厘米)的黃色藥膏樣本除上述成分外,亦驗出含一種未標示西藥成分「地塞米松」。因應化驗結果,衞生署今日通知警方,並拘捕該名註冊女中醫,她涉嫌非法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地塞米松」及「曲安奈德」屬皮質類固醇,為第1部毒藥及處方藥物,用於治療炎症,不適當使用皮質類固醇可引致嚴重副作用,例如庫欣氏症候群,即出現圓臉及肌肉萎縮等病徵。「咪康唑亦為第1部毒藥,常用於治療皮膚受真菌感染的藥物,外用可引致皮膚搔癢、刺激性及過敏反應等副作用。「撲熱息痛」普遍用作退燒及鎮痛,使用過量可引致肝臟及腎臟受損。

  衞生署會繼續調查事件,並已要求涉事中醫聯絡曾獲處方涉事藥膏的病人,以便進行醫學監察。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非法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待調查工作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署方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以考慮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行動。

  曾獲上述中醫處方藥膏的市民,如有不適或懷疑,應盡快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在辦公時間內,將有關藥物送交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銷毀。
 
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5分
即日新聞  

圖片

衞生署今日(七月十五日)表示,銅鑼灣渣甸坊一名註冊中醫涉嫌向病人處方含有未標示西藥成分的藥膏而被捕,市民如曾獲處方該款藥膏應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