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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升降機及自動梯行業的輸入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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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子穎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自二○二三年開始推行「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該計劃)。該計劃合資格申請輸入的升降機及自動梯行業相關工種中,有三個技術工人工種(即升降機及自動梯技工(全科)、升降機技工及自動梯技工)及一個技術人員工種(即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另一方面,近日升降機及自動梯工會表示,希望該計劃能夠確切做到「保障本地升降機及自動梯工人就業優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二○二三年至本年三月,每年透過該計劃輸入的(i)升降機及自動梯技工(全科)、(ii)升降機技工、(iii)自動梯技工及(iv)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的數目為何(以下表列出);
 
年度 (i) (ii) (iii) (iv)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月至3月
       

(二)鑑於該計劃要求輸入的升降機及自動梯技工(全科)、升降機技工、自動梯技工及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須具備最少三年的相關工作經驗年資,政府就核實該等技術工人/技術人員的經驗年資所要求提供的證明文件為何;有否出現該等技術工人/技術人員無法提供經驗年資證明文件的情況;如有,政府會以甚麼準則核實該等技術工人/技術人員的經驗年資;及

(三)據悉現時本港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的資歷要求包括持有《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下升降機/自動梯工程人員的有效註冊資格,就核實該計劃下該等技術員的資歷,政府有否與其他地區及國家建立專業資格互認制度;政府現時核實每名輸入的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的專業資歷的程序(包括要求他們提交的文件)為何?

答覆:

主席:

  ​為應對建造業人力短缺,特區政府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包括加強培訓本地人手及招聘新人入行,推動業界應用科技,以提升建造業整體生產力,以及在保障本地勞工優先就業的原則下,推行「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計劃),作為輔助措施以協助填補人手短缺。

  計劃於二○二三年七月推出,有各項相關要求保障本地勞工優先就業,包括:
  
(i)審批會考慮每宗申請是否有確切需要、是否已按要求進行本地招聘而未能聘用足夠本地人手,始獲批出配額; 
(ii)本地招聘須透過指定途徑進行,招聘職位的薪酬待遇,不得低於發展局公布從事相關職位本地勞工當時的每月工資中位數;
(iii)所有輸入勞工必須符合與從事同類工作的本地勞工同樣的資歷要求,包括所需相關工作經驗、工作日數及時數等,而有關工作經驗必須備有符合相關部門要求的文件證明; 及
(iv)人手比例:獲批輸入勞工配額的工程合約必須符合不少於1:2的人手比例的規定,即一名輸入勞工對最少兩名全職本地勞工。

  ​就本提問,經諮詢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及機電工程署(機電署)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計劃批出的配額設有上限12 000個。配額分配屬滾動式,即部分工程工序完結後會釋放配額再供申請。截至二○二五年三月底,透過計劃曾經獲批的輸入升降機/自動梯技工(屬技術工人工種)配額共177個。詳情見附件。 

  另外,計劃至今並未接獲輸入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屬技術人員職位)配額的申請。
  
(二)僱主如有意在計劃下輸入勞工,須先向發展局申請配額。

  如配額申請獲批,僱主須在「配額申請結果通知書」上所指明的限期內,安排其每名擬聘用的輸入勞工向入境處遞交簽證/進入許可申請。遞交簽證/進入許可申請時,申請人須提供足夠資料供入境處考慮。須提供的文件包括其相關工作經驗證明,例如以公司信紙撰寫、蓋有公司印章並由獲授權人士簽署的僱主推薦信。入境處一直嚴格審批每宗簽證/進入許可的申請。與一貫處理輸入勞工的簽證/進入許可申請一樣,入境處就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會按需要諮詢相關政策局/政府部門,並按政策局/政府部門要求作所需跟進。

  計劃下至今獲批來港工作的升降機/自動梯技工,一般都能按要求提供相關工作經驗證明,他們亦須在《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第583章)下指明的本地合資格人員的指示及督導下,進行工作。

(三)計劃下合資格申請的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職位,涉及的乃一般技術員(即一般負責升降機/自動梯的技術支援包括擬備、修訂、校對及提交圖則及其他相關技術文件),並不包括負責根據《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安裝、保養及檢驗升降機及自動梯的技術專才。計劃下獲批的升降機/自動梯一般技術員(如有)須向入境處提供證明其符合技術員所需的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如以公司信紙撰寫、蓋有公司印章並由獲授權人士簽署的僱主推薦信),亦須要在《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下指明的本地合資格人員監督下,進行工作。

  至於負責按《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安裝、保養及檢驗升降機及自動梯的技術專才,不論本地及輸入的專才,均須按《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註冊,才可擔任有關技術專才的工作。現時來自本地以外的這類技術專才只可透過「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新設的「技術專才清單」申請來港工作。輸入的專才與本地技術專才一樣,需要符合指定要求才可在來港後成功註冊,包括(i)具備最少八年機電署指定作為升降機/自動梯工程人員的安裝、保養及檢驗的工作經驗,或獲機電署認可證書課程的資歷及具備最少四年機電署指定作為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人員的安裝、保養及檢驗的工作經驗;(ii)需要持有其原居地認可從事升降機/自動梯工程人員工作的證明;以及(iii)通過獲機電署認可的相關測試。由於這些技術專才的工作需要較高技術水平,其須向入境處提交到港前的相關工作經驗證明,除上述的證明文件(如僱主推薦信),亦須有由第三方(如公證行)核實的證明書。

  按香港相關法例,上述的技術專才的註冊要求主要包括相關工作經驗及通過上述在香港進行的測試,因而主要透過文件證明核實及測試確立符合要求,無需另行認可專業資格。
 
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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