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房屋局局長動議二讀《簡樸房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簡樸房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簡樸房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香港是一個國際大都會,多年來在社會、經濟、民生發展方面都取得顯著成就。我們期盼香港在繁榮發展的過程中,市民能夠分享當中的成果。但香港過去一段長時間在土地發展過程中受到不同的阻礙,引致房屋供應不足,這個困局導致部分市民被迫居住於環境惡劣的分間單位,俗稱「劏房」,這些苦不堪言的情況是我們不忍心見到的,尤其是老人家、小朋友和身體健康有問題的基層市民。

  就此,本屆政府自上任以來採取實際行動,切實地排解民生憂難,推出多項創新、突破的房屋政策,過去三年的努力得以扭轉房屋供應不足的困境,為居於不適切居所的市民提供更多選擇,幫助他們盡快改善生活環境,包括持續「提速、提量、提效、提質」,大幅增加公營房屋,包括出租公屋和資助出售房屋的供應、突破性地推出「簡約公屋」、持續推展過渡性房屋等。這些措施都令輪候公屋的「劏房」戶可更快「上樓」,為解決「劏房」問題提供實際的空間和「底氣」。根據統計處及我們進行的調研,全港有約十一萬個分間單位,其中約七成多的情況並不是大家常常在媒體報道中見到那樣惡劣的,七成多當中很多都有窗、有獨立廁所及大於八平方米;預計只有約三成左右住戶居於較為劣質的「劏房」,這些住戶不僅面對擁擠的生活環境,亦要承受單位內結構安全、消防安全,以及衞生問題等風險。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我們積極面對社會這個「痛點」,為全面有序解決劣質「劏房」這個「老大難」問題籌謀對策。

  行政長官在二○二三年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就全面處理「劏房」問題進行深入調研和提出建議方案。經考慮工作組的報告後,行政長官在去年《施政報告》宣布以立法方式制訂全新的「簡樸房」規管制度,日後住宅分間單位必須符合最低標準,並獲認證為「簡樸房」方可合法出租,以確保分間單位提供合理和安全的居住環境。

  房屋局在去年十二月就「簡樸房」規管制度進行了為期約兩個月的持份者諮詢,並分別在去年十二月和今年三月諮詢了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立法會議員和持份者普遍認同「簡樸房」規管制度的框架。現時的立法方案已反映了諮詢期間收到的主要意見,包括就政府收取的認證費用提供「早鳥」減免優惠,即早登記早申請的話,費用就可以全免、寬容處理在「簡樸房」登記申請期間被發現遲交分間單位租賃管制下所要求的「租賃通知書」(表格AR2)、放寬登記資格、延長寬限期、放寬窗戶要求,以及增加可進行核證的專業人士範疇等。在此,我衷心感謝各持份者提供貼近民情和合乎現實情況的寶貴意見。

  《條例草案》旨在為落實「簡樸房」條例規管制度提供法律依據,訂明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符合關於內部面積不少於八平方米,以及樓底淨高度、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照明及通風、廁所、供水點和水電錶,合共八個範疇的居住環境最低標準,並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

  作為落實「簡樸房」規管制度的過渡安排,《條例草案》會由明年三月一日起生效計,提供48個月的過渡期。這包括由二○二六年三月一日起推展為期12個月的登記制度,讓現存分間單位先進行登記,便可取得由二○二七年三月一日起計為期36個月的寬限期至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以逐步進行改造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同時,《條例草案》會訂明寬限期屆滿前六個月為倒數期,即二○二九年九月一日至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其間禁止已登記但沒有有效認證的分間單位訂立新租賃,以「倒迫」的方法令分間單位的營運者盡快進行改造工程或認證申請,而不是拖延至寬限期的最後一刻。

  確立「簡樸房」規管制度,會為市場經營出租分間單位提供清晰的法定標準和要求,新進場的營運者遵從有關標準後便可合法經營,而現有營運者可透過在寬限期內,安排逐步改造糾正,以符合法例要求,使分間單位的供應長遠可以在合理安全的前提下,滿足市場需求。在推行「簡樸房」規管制度的過程中,劣質「劏房」會逐漸被市場淘汰,或在日後的執法行動中被取締。

  為達致一定的阻嚇作用,《條例草案》會訂明非法出租的相關罪行,包括:在登記期結束後,即由二○二七年三月一日開始,住宅單位內有兩個或以上的分間單位獨立出租作住宅用途,但沒有有效登記及「簡樸房」認證,相關營運者即屬違法;以及在倒數期期間,即二○二九年九月一日至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將已登記但沒有有效「簡樸房」認證的分間單位在倒數期內簽定新租約作住用用途,相關營運者亦屬違法。

  視乎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和個別案情,上述營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三十萬元及監禁三年,而刑事責任不會涉及租客。

  縱使現存分間單位的質素有非常惡劣的,但也有較優質的,以滿足社會上不同的居住需要。畢竟現時全港有約十一萬住宅樓宇分間單位,涉及約二十二萬名居民,政府會以務實、以民為本的宗旨,並配合未來「簡樸房」及公營房屋的供應,在登記期完結後,即二○二七年三月一日起,有序地對違法出租無登記及無認證的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

  為確保受影響的分間單位住戶不會流離失所,政府會透過社工隊協助他們尋找其他居所搬遷,亦會靈活調配房屋資源,如過渡性房屋、臨時收容中心、中轉房屋等,為有需要的住戶暫時提供安置。考慮到部分居於分間單位的住戶並不符合公屋申請資格,房屋局最近提出在過渡性房屋新增「丙類租戶」類別,為受「簡樸房」規管條例下的執法行動、改造工程等影響、並且有迫切安置需要,以及通過社工隊小心評估的分間單位住戶,提供短暫居所。然而,我們必須再次清楚強調,即使受影響住戶正輪候傳統公屋,他們不會因執法行動而獲提早編配公屋單位,以免對其他輪候公屋人士造成不公平。

  房屋局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爭取立法會盡快通過《條例草案》,以期二○二六年三月一日推行「簡樸房」規管制度,為告別劣質「劏房」踏出具有重大意義的一步。

  要全面告別劣質「劏房」,我們必須要有破釜沉舟的決心。作為「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的組長及副組長,黃偉綸副司長和我過去多次透過探訪分間單位的住戶、與持份者交流,並持續與政府不同部門理順和協調「簡樸房」規管制度的方案,我們深深體會到劣質「劏房」問題的複雜性和迫切性。在行政長官和財政司副司長的帶領下,加上社會各界普遍支持「簡樸房」規管制度,我相信香港必定能逐步走出劣質「劏房」問題的困境,讓社會上所有人,包括最基層市民,都能在合理、安全的生活環境下活得有尊嚴、有自信,可以好好地和他們的家人一起在社會上籌劃更美好的未來。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