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國際調解院
************
問題:
在國家的支持下,國際調解院的總部正式落戶香港,並預計於本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投入運作。此外,33個國家於本年五月三十日簽署《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有意見認為由於國際調解院是首個把總部設在香港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將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定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估算國際調解院將為香港帶來的效益,或訂立成效指標(例如新增調解員、翻譯員和研究員等崗位的數量,以及新進駐的國際組織、非政府機構和學術機構的數量);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考慮作出相關估算和訂立成效指標;
(二)是否知悉國際調解院有否已制訂調解員的具體選拔條件,以及相關指引和審查機制,以保證調解員可提供具合理專業水平的調解服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何時完成制訂;及
(三)據報所有國家,不限於簽約國,均能使用國際調解院的服務,但有意見認為由於法律具有高度區域性(即不同司法管轄區使用不同法律體系和制度),爭議雙方對法理的理解不同,令他們期望調解服務可達致的成果可能大相徑庭,國際調解院總部會否訂立協調政策,以保障其調解服務可達致來自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爭議方均感到滿意的合理水平?
答覆:
主席︰
就林健鋒議員的提問,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及(三)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有助吸引世界各地人士來港以調解及其他方式解決爭議,加強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更可吸引更多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和學術機構進駐,進一步鞏固香港的國際地位和知名度。預期為香港帶來正面的經濟效益。國際調解院的落戶會為香港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如調解員、翻譯員、研究員和行政人員等,並吸引國際法律專業人士和學者來港,有助推動法律實務、研究和國際司法合作的發展,加強香港的國際法律網絡。座落在灣仔的國際調解院總部,將不但促進香港的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發展,而且吸引更多國際會議和展覽等相關活動在香港舉行,繼而促進酒店、餐飲和運輸物流等其他行業的發展。
國際調解院要待《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通過、簽署和生效後才會正式成立,而其總部才得以正式落戶香港特區。國際調解院尚未開始運作,現階段未能提供具體詳情。正如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調解院將會是獨立的國際組織,其運作政策和決定(包是否或如何訂立成效指標或協調政策),會由國際調解院自行安排和訂立。
(二)《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第四章(第十九至二十三條)規定了國際調解院的調解員名單的具體事宜,包括調解員的指派,調解員的資質和任期等。《公約》條文請見www.international-mediation.org/basic-documents。
完
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5分
香港時間1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