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支援中高齡人士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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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為支援長者就業,勞工處推行「中高齡就業計劃」(該計劃),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鼓勵僱主聘用年滿40歲或以上的失業求職人士。關於支援中高齡人士就業,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符合參加該計劃資格的就業個案所涉及的僱主數目為何;
(二)會否就該計劃訂立績效指標,例如分別設定40歲至59歲、60歲至64歲和65歲或以上人士佔總勞動人口參與率的目標,並適時檢視該計劃在推動中高齡求職人士就業方面的成效;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會否增撥資源優化現有支援中高齡就業的措施和提供針對性的就業支援,包括舉辦不同類型的專題招聘會(例如專門為中高齡人士而設的兼職工作招聘會)、加強長者就業培訓,以及提供個人化的就業諮詢和求職配對服務,從而全方位協助中高齡人士重投職場;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考慮參考鄰近國家的做法,透過立法形式制訂僱主重聘長者指引,並按長者能力設計合適工種和制訂薪酬,從而規管企業僱用長者員工的責任;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勞工處推行「中高齡就業計劃」,鼓勵僱主聘請40歲或以上人士並提供在職培訓。僱主聘用每名60歲或以上失業或已離開職場的求職人士,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可獲發每月最高5,000元的在職培訓津貼,為期六至12個月;而聘用每名40歲至59歲失業求職人士的最高在職培訓津貼金額則為每月4,000元,為期三至六個月。
就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二○二○年至二○二四年,「中高齡就業計劃」每年分別錄得2 260宗、3 340宗、2 707宗、3 873宗及4 443宗合資格就業個案,涉及937名、1 266名、1 169名、1 420名及1 559名僱主。
(二)及(三)勞工處致力提供多元化的就業服務,促進中高齡人士就業。勞工處的十所就業中心為中高齡人士提供就業支援及專項服務,包括優先就業轉介服務和就業講座。中心的就業主任亦為他們提供個人化的就業諮詢、求職配對服務,以及培訓/再培訓課程的資料。此外,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網站已設立「年長求職人士專頁」、「兼職職位專頁」,方便中高齡人士獲取最新就業資訊和尋找合適空缺。
為配合政府「促進銀髮經濟工作組」釋放「銀色生產動力」的目標,勞工處二○二五年將會舉辦約60場適合中高齡人士的大型或地區性專題招聘會,較去年的場次增加一倍。中高齡求職人士在招聘會可即場申請職位及面試,加快求職過程。
勞工處二○二四年七月十五日推出為期三年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再就業計劃),鼓勵連續三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的40歲或以上人士投入就業市場。截至二○二五年六月,再就業計劃已錄得超過45 000名參加者及接近23 000宗就業個案,遠超原定在推行計劃三年期間可惠及6 000名就業人士的目標。其中,涉及60歲或以上的參加人數及就業個案數目約佔總數的四分之一。勞工處歡迎聘請再就業計劃參加者的僱主同時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
勞工處將於二○二六年第一季就再就業計劃進行中期檢討,配合「中高齡就業計劃」,探討進一步促進中高齡人士就業的措施。
由於就業個案的數目受經濟、勞工市場及求職人士個人情況等因素影響,為勞動人口參與率制定關鍵績效指標並不合適。
(四)政府一直鼓勵僱主「不論年齡、唯才是用」,並按企業的情況採納長者友善僱傭措施,例如延長僱員的工作年齡、提供靈活的工作安排,以及締造適合長者工作的環境等,讓更多年長人士繼續或再就業。
勞工處會繼續進行宣傳推廣,並推行就業計劃,鼓勵僱主聘用中高齡人士。由於企業聘用員工的考慮及情況不同,政府目前沒有計劃以立法方式規管企業僱用長者員工。
完
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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