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就議員履職制度會見傳媒的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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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七月三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
早晨各位,早前我與大家提到,立法會正着手在現行《議事規則》的基礎上,制定一套清晰全面的《立法會議員守則》(《守則》),以協助議員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監督,更好履職;另一方面,我們亦優化委員會運作,進一步提高議會效率。我現在與幾位議員一起向大家講解一下最新進展。
完善立法會議員履職制度
首先,《守則》已草擬完成,全體議員較早前已審閱並支持《守則》。這套《守則》全面及系統地整合和優化規範,訂明對議員操守及工作表現的要求,包括議員必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保持個人誠信;行事要以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守則》訂明議員須在每年度完結後兩個月內,完成工作報告給市民查閱,增加透明度。
《守則》亦引入按議員不當行為嚴重程度而釐定的處分機制,並優化議員利益申報機制等。對議員的處分包括書面警告、書面警告及當面訓誡,或由立法會通過議案訓誡、譴責或暫停議員職務。暫停職務期間無權收取議員酬金及津貼。
為執行《守則》,現時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職能將會擴大,並改稱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會按程序處理針對議員不當行為的實名投訴。經立法會授權,監察委員會及其調查小組可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傳召權力調查投訴。
優化現時委員會的運作
優化委員會運作方面,議事規則委員會同意容許非事務委員會的委員,可以加入在事務委員會下成立的政策小組委員會;又規定委員會的職務訪問,要有過半數委員參加才可成行等等。
此外,政府帳目委員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以及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的選舉主席程序將會簡化,例如與其他委員會一樣做法,如果正副主席只接獲一項有效提名,便會以書面宣布選舉結果,無需舉行(選舉)會議等等。
結語
要落實以上有關完善立法會議員履職制度,以及優化委員會運作,須要修訂《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相關條文;並由政府提出法案,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令現行的扣薪安排,亦適用於所有根據《議事規則》被暫停職務,包括違反《守則》而被暫停職務的議員。
今天,我們一早已發出了相關文件及《守則》給全體議員,供內務委員會在明天會議上考慮,若有關建議獲得內會通過,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將在七月二十三日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決議案。如議案獲通過,《守則》和相關新措施會在第八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當日起實施。
我想藉此機會強調,第七屆立法會是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後的首屆立法會,社會公眾對議員行為和操守的期望自然會更高。本屆立法會二○二二年開始至今,已通過117項有利經濟、民生、社會發展的政府和議員法案,較上屆(同期)多出九成八,務實有為的成績有目共睹。作為民意代表的立法會,要本着「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宗旨,要做積極的改革者,有為的推動者,致力優化和落實履職機制,更好地服務市民,為香港、為國家發展作貢獻,這樣才不辜負香港市民所託,不辜負國家期望。
完
2025年7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53分
香港時間12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