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人員將於全港水域使用隨身攝錄機協助執行職務(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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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已於今年一月至六月期間在維多利亞港一帶水域進行海上實地測試,以評估隨身攝錄機的效用。測試情況的評估結果顯示,前線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使用隨身攝錄機,有助提升蒐集證據的能力及精準度,為日後的調查工作提供實用資料,同時亦能更有效地履行職責。
為善用隨身攝錄機,海事處已制訂相關工作指引。在執行職務期間,海事處前線人員須穿着制服及把隨身攝錄機掛於身上當眼處,並在公開及合理可行的情況下預先告知當事人才會開始攝錄。
海事處在收集個人資料時,會採取一切所需步驟以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錄影片段如不具任何調查或舉證價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均會於攝製日期起計31天後銷毀,以確保不會儲存過量的個人資料。
如被攝錄人士需要查閱資料,可瀏覽海事處網頁。
完
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30分
香港時間1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