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進行私煙分銷活動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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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三十七歲男子因進行私煙分銷活動,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今日(六月二十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九個月。

  海關人員於四月二十二日在屯門寶田邨進行的反私煙行動中,拘捕一名進行私煙分銷活動的三十七歲、報稱無業的男子,並在其私家車中檢獲約二萬三千支私煙,涉案私家車亦被檢取。

  海關人員昨日(六月十九日)下午在天水圍天晴邨進行反私煙行動,發現該名正保釋外出的男子涉嫌在分銷私煙,於是上前截查,並在他的另一部私家車中檢獲一萬九千支私煙。海關隨後再次拘捕該名男子,以及檢取涉案的車輛。

  兩宗案件共涉及約四萬二千支私煙,估計市值約十八萬九千元,應課稅值約十三萬九千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