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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發行的儲值支付工具計劃的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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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六月二十日)公布二○二五年第一季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發行的儲值支付工具計劃的統計資料。

  儲值支付工具統計(見附件)包括相關期內的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發行的儲值支付工具計劃的季度資料。金管局由二○二五年第一季的統計資料開始公布「提款」交易的數據,以提供更多有關儲值支付工具交易的資訊(註一)。

  根據季度統計資料,於二○二五年第一季末,使用中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總數(註二)為8 089萬個,按季上升1.4%。在二○二五年第一季,儲值支付工具總交易量約為21億宗,較上一季下降7.6%,而總交易金額為2,884億港元,較上一季上升1.0%。總交易金額當中,460億港元為銷售點消費支付,209億港元為網上消費支付,235億港元為個人對個人轉帳,748億港元為提款,1,232億港元為增值。二○二五年第一季末的儲值金額及工具按金總額(註三)為195億港元,較上一季上升1.9%。

  與二○二四年第一季末比較,二○二五年第一季末使用中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總數上升9.9%,而儲值金額及工具按金總額則上升11.6%。二○二五年第一季度總交易量及總交易金額與二○二四年同期相比分別增加5.4%及43.3%。

註一:「提款」包括自動櫃員機現金提款、對其他金融機構戶口的轉帳和匯出匯款等。在二○二五年第一季前,儲值支付工具交易的數據包含「銷售點消費支付」、「網上消費支付」、「個人對個人轉帳」及「增值」。因應「提款」交易數據的公布,個別之前計入「銷售點消費支付」、「網上消費支付」或「個人對個人轉帳」分項的交易,現在計入「提款」分項,以反映該等交易的性質。二○二四年六月和二○二五年三月公布的二○二四年第一季和二○二四年第四季的數字作了相應修訂,以方便跨期比較。

註二:「使用中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總數」指在報告期末可以使用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的總數。

註三:「儲值金額」及「工具按金」的定義均與《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之定義相符。
 
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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