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人才入境計劃的申請費及簽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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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財政司司長在二○二五至二六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宣布,各項人才及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將收取申請費600元,獲批申請的簽證費用則由本來劃一收費230元,按簽證/入境證逗留期限長短上調至600元(不超過180日)或1,300元(181日或以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入境事務處就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簽證申請收取230元簽證費用的人數為何,並按簽證/入境證逗留期限(即七日或以下、八日至一個月、兩個月至六個月,以及六個月以上)列出分項數字;
(二)有否預計,在新收費架構下,每年繳付600元及1,300元簽證/入境證簽發費的人數,以及政府相應收到的申請費和簽證費總額分別為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有意見指出,新的簽證費(逗留期限不超過180天)加上申請費實際上是由230元增至1,200元,對於短暫來港工作的人士(例如來港一兩天為粵劇表演作樂曲拍和的樂師)影響甚大,也不利於「灣區文旅一盤棋」等文化旅遊政策目標的落實,當局會否考慮為該等短暫來港工作人士減免相關簽證費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各項人才與資本投資者的入境計劃(指定入境計劃)自推出或優化以來廣受歡迎。就人才入境計劃而言,首次入境申請數目由二○二二年約58 000宗激增至二○二三年超過221 000宗及二○二四年約208 000宗,增幅超過250%。處理此類申請需要大量行政資源。在參考海外地區類似申請的收費後,政府決定在《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當天起,就指定入境計劃的每宗入境、改變逗留條件或延長逗留限期的申請(包括主申請人及其受養人的申請)增設600元的申請費,而簽證/入境證的簽發費則按其逗留期限長短實施兩級制收費,由原來的230元上調至600元(逗留期限180日或以下)或1,300元(逗留期限181日或以上),以反映成本及體現「用者自付」原則。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後,現答覆如下:
(一)及(三)現時七個人才入境計劃中,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和科技人才入境計劃下首次獲批的簽證/入境證有效期一般為24個月或以上。至於與就業掛鈎的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人獲批的簽證/入境證有效期一般根據其僱傭合約有效期限而定,由一天至36個月不等。
在二○二二至二三年度,各項人才入境計劃下各類型申請有約16萬宗獲入境處批准;二○二三至二四和二○二四至二五年度均有約30萬宗獲批申請。入境處沒有備存問題問及的其他分項數字,惟按日常處理經驗,在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超過一半的獲批申請涉及短期/一次性項目為本的工作,例如會議和表演。這些簽證/入境證的逗留期限一般為180天或以下。考慮到相關情況,政府就簽證/入境證簽發費實施兩級制,其中逗留期限不超過180日的簽證的費用定為600元,而逗留期限為181日或以上的則為1,300元。我們認為有關收費水平合理,已平衡各方面的考慮因素,包括「用者自付」原則及對相關申請者的影響,而對於入境計劃所針對的人才和資本投資者來説亦為可負擔的水平。過去數月指定入境計劃的申請和簽證/入境證簽發數目與去年同期相若,可見新收費架構並無影響香港對外來人才的吸引力。
(二)在考慮新收費架構時,政府根據二○二三年初至二○二四年八月底的相關數據,估算二○二五至二六至二○二八至二九年三個財政年度內,每年將收到約40萬宗指定入境計劃各類型申請,並發出約34萬張逗留期限為181日或以上的簽證/入境證,而逗留期限不超過180日的則為約26 000張。以此為基礎,估計未來三個財政年度每年因新收費結構而產生的收入約為七億元,當中包括約2.5億元申請費及約4.5億簽證/入境證簽發費。
完
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20分
香港時間11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