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報價承投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鋪位租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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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兩個處所只可用作一般零售及/或服務用途,但不包括貯存、售賣或展示︰
(1)《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所界定的應課稅貨品,除非該等處所已根據該條例獲發保稅倉牌照;
(2)《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所界定的已完稅貨品;以及
(3)根據香港法律不時禁止進口的貨物、商品或貨品。
業主就何謂上文第(3)項所指的貨物、商品或貨品所作的決定屬最終決定及不可推翻,並對承租人具約束力。租約大綱內對《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的所有提述均包括該條例下任何規例和任何修訂法例。詳情載於相關報價公告和租約大綱。
報價公告今日(六月十三日)上載產業署物業網www.gpaproperty.gov.hk/tc/index.html。報價文件可於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公眾假期除外)在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南座9樓產業署索取,亦可從產業署物業網下載。
有興趣到有關處所實地視察的競投人須於六月十九日或之前致電3842 6916或3842 6915與產業署預約。
競投人必須於七月四日中午十二時前把報價書放入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南座地下大堂的產業署報價書收集箱內。逾期遞交的報價書概不受理。
完
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48分
香港時間12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