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就《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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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首先,我要感謝《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主席易志明議員以及14位議員審議《條例草案》的工作。我亦感謝剛才發言的每位議員支持《條例草案》。
運輸及物流局和運輸署一直以來以創新牌照管理為願景,與時並進,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過去數年,我們積極透過電子化,革新運輸署牌照服務,包括配合「智方便」認證推出超過20項網上牌照申請、推出「牌證易」個人化電子牌照平台等,以進一步提高運作效率,減少市民親身辦理手續的需要及輪候的時間。我樂見近年越來越多市民上網使用運輸署的服務,包括申請、續牌、牌照查詢等。車輛牌證方面,市民上網使用服務的佔比由二○二四年年底的17%增至今年第一季的25%;駕照方面,市民上網使用服務的佔比由去年年底的40%增至今年第一季的50%;而國際駕駛執照方面,自推出短短四個月便由去年年底的44%增加至55%。未來,我們會繼續推出不同的電子牌照措施,包括將網上申請進一步延伸至另外20項許可證及證明書。
事實上,現時網上申請的處理時間是10個工作天,以完成和寄出牌證。如果過程能全面自動化,包括用人工智能核對申請資料,如地址證明,從而減少人手需要,運輸署可進一步將處理時間縮短至少於三日。這回應剛才多位議員提及,我們透過實施電子牌證安排,達至智慧政府管理的重要目標。
今次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的目的,是為了推行電子駕駛執照,這也是運輸署牌照電子化非常重要的一步。《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引入可透過指定電子平台展示的電子駕照,以符合攜帶或出示駕駛執照供檢查的法定要求;另一方面,今次修例亦包括駕駛教師的電子執照。
運輸署會在電子駕照手機應用程式中採用多項安全措施,包括禁止使用螢幕截圖、展示載有動態的運輸署標誌,以及使用設有時限倒數的加密二維碼等,以協助執法人員檢驗電子駕照的真確性。而為了防止偽造,《條例草案》亦訂明偽造電子駕照的罪行。
在法案委員會審議《條例草案》的過程中,有議員提出電子駕照措施應該進一步邁向無紙化,例如可以讓駕駛執照持有人自行選擇是否需要實體版駕照,甚至訂定不再發出實體版的目標時間。事實上,發展電子駕駛執照是國際趨勢,但鑑於電子駕駛執照現時在其他國家的普及性程度不一、互聯網覆蓋率和智能手機的使用率等因素,現時已推出電子駕駛執照的國家/地區,例如內地、美國、澳洲和新加坡,仍然會發出實體駕駛執照。我們考慮到這些因素,亦考慮到本地駕照持有人需時習慣及適應,我們建議先採取「雙軌並行」的模式,讓電子駕照以附加選項的形式推出,以協助市民適應及方便於香港以外地方使用實體駕照。香港是國際城市,除了本地居民,亦有不同外籍人士在港使用駕駛執照,亦可能會在不同地方需要使用實體駕照駕駛。這方面我們會以民為本,希望以創新的方式配合國際發展趨勢。所以在電子駕照推出後,我們會密切留意用戶的使用情況和世界各地的發展趨勢,積極檢視未來的發展方向。
有議員關注政府電子駕照流動應用程式應該整合。事實上,我們的目標與議員的看法一致,以便利市民。運輸署於去年底推出的「牌證易」,正是整合部門提供的個人化電子牌照服務,讓市民可一站式管理其名下的牌證和車輛。即使非「智方便」用戶,例如非香港居民或公司,亦可便捷地使用「牌證易」。至於提供公眾交通信息的層面,包括出行路線和時間、泊車及停車收費錶位置等資料,運輸署透過「香港出行易」手機程式予以整合,便利市民查閱。
如果大家記得,運輸署在二○一八年七月推出第一代「香港出行易」程式,二○二一年三月推出全新版,將原有三個手機應用程式進行整合,方便市民一站式搜尋不同出行方式的路線、行車時間、交通費用等資訊。直至二○二五年五月,運輸署的整合版「香港出行易」手機應用程式,下載次數已經突破282萬,每日點擊率高達19萬人次,視乎當日是否正常出行日、是否有特別事故等。基於這些應用程式在較早期率先推出,剛才聽到不少議員期望我們再進一步整合。我們的確會平衡用家需要,希望整合程式能方便市民尋找資訊,但另一方面亦不希望置放過多不同資料在內,令搜尋有困難。內地的一些應用程式,的確是我們一個很好的參考模式。
至於電子駕照的定位,是以手機流動應用程式運作,專門用作向執法人員快速展示用戶的駕照。駕照持有人在下載應用程式後,便可便捷地透過「智方便」或「牌證易」平台完成身分認證程序,就可以連結至電子駕照;非香港居民或公司可使用「牌證易」登入和使用電子駕照。
「牌證易」是運輸署在二○二四年十二月推出,以網頁模式運作,讓持證人在不同情況下,例如透過桌面電腦、手提電腦、手機等,均可登入和管理牌證。這是「牌證易」與電子駕照在設計上的分別。
基於上述原因,運輸署目前會同時運作「牌證易」網頁平台和電子駕照手機應用程式,並會積極檢討有關安排,持續完善服務。
有議員關注有關電子駕照的執法問題。正如我們在法案委員會會議向各位委員講解,現行法例已有相關條文充分保障被要求出示駕照的人士,包括實體駕照及將來的電子駕照。
現行條文第42(2)條提到駕駛者在道路上駕駛汽車時必須攜帶執照。條文已經訂明,任何人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違反該條,即屬犯罪。因此,在現行法例中已有提供合理辯解的機會。剛才盧偉國議員提及法例罰則的合理性和相互性。我們聽到有關意見。除了在會議提交的解釋,在法例實施後,我們會在適當時候認真檢視。
陳紹雄議員在剛才的發言中亦多次提及希望執法兼備法理情、人性化。除了推廣,執法亦是整個計劃和措施落地的重要一環。警務人員在執法時會按法例的規定,也會按其工作指引及當時的實際情況,作出合適的執法行動。如將來在檢查電子駕照時,司機因手機網絡問題等以致無法出示其電子駕照,警務人員可按當時情況作合適的處理。律政司也會按照一貫做法,考慮所有相關因素才作出檢控決定。運輸署與警務處必然會緊密合作,確保前線執法人員有清晰的指引,務求法例可有效執法,亦不會過分擾民,令措施能在方便市民使用的情況下,平衡各方面的考慮。
如《條例草案》獲得議員通過,電子駕照將於今年九月中開始實施,時間相當緊迫。運輸署將會透過多元途徑,向公眾,特別是駕照持有人,進行廣泛推廣,除了傳統的宣傳單張、橫幅,我們會積極通過運輸署網站、社交媒體和運輸業界通訊等,大力宣傳。
剛才有幾位議員特別提到,駕駛執照持有人有很多是「搵食車」界別。剛才易志明議員和劉業強議員提到,我很希望在這方面請議員幫幫忙,與業界組織攜手舉辦工作坊,特別為一些年紀大的,甚至沒有智能手機的,提供貼身服務,幫助他們使用手機及下載應用程式,從而讓他們習慣電子駕照。
剛才易議員亦發言提及的士、小巴司機證電子化。我們備悉有關建議,亦會考慮相關配套、系統提升。我們持開放態度。
總的來說,今日我聽了不少意見,希望除了踏出今日的重要一步——當然剛才有議員提到是小步,以運輸署和交通運輸管理來說,我認為是一大步,因為使用者多達20多萬(應為200多萬)——我們希望能透過增加使用率、滲透性,可以帶動整個政府在智能管理、電子牌照方面,邁向更快的速度。不少議員剛才提到一證通辦、一站通等,這些其實都是我們的願景。運輸署會就整合駕駛執照及智能身份證的意見與數字政策辦公室(數字辦)跟進。數字辦正全面提升「智方便」平台以推出「個人電子證照」的新功能,讓用戶透過「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展示由不同政府部門發出的電子證照。在電子駕照應用程式推出後,運輸署會繼續與數字辦積極跟進,支援電子駕照應用程式的各項功能。運輸署會繼續保持開放態度,運輸及物流局亦會給予積極的政策支持。若將來電子駕照和數字辦及其他政府部門的證照安排互相配合產生更佳協同效應、做到更便民利民,我們一定會積極考慮和配合。
主席,我懇請議員支持《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以推行電子駕照。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完
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13分
香港時間15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