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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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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順潮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採用「2+3+3」年的逗留期間模式。據悉,今年年初,有部分透過IANG獲准來港就業人士在延長其逗留期(例如其工作合約即將到期的人士)時,未能順利獲得三年續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分別接獲、批准及拒絕了多少宗IANG的首次申請及延長逗留期限申請,以及在IANG下以受養人身份獲批來港的人數;

(二)第(一)項所述獲批IANG簽證人士及其受養人,受聘全職工作的以下資料:(i)主要從事的行業及工種,及(ii)月薪的最高、最低及中位數金額;

(三)有否評估,IANG對吸引及挽留人才的長期成效為何;如有評估,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目前入境處有否調整對IANG簽證持有人的延長逗留期限申請的審批;如有,詳情為何;如否,為何有IANG簽證持有人反映其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僅獲批數月;及

(五)有否考慮在未來為剛獲批IANG簽證人士提供過渡性支援(例如安排短期住宿及建立專門的招聘網站等),以協助他們適應在港生活;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在香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可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安排」)申請留港/回港工作。政府亦以試行形式擴展「安排」至涵蓋本港大學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內地城市校園的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畢業生。
  
  就林順潮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入境事務處及勞工及福利局綜合回覆如下:

(一)過去三年,「安排」的申請、獲批及被拒數字表列如下︰
 
申請類別 二○二二年 二○二三年 二○二四年
新申請 申請數目 10 936 27 295 26 973
獲批數目 10 391 26 089 25 475
被拒數目 21 16 24
延期逗留申請 申請數目 11 032 11 637 6 985
獲批數目 10 619 11 189 6 592
被拒數目 6 20 53
受養人
申請
獲批數目 1 851 4 702 6 600

註︰獲批/被拒個案未必全部為該年所接獲的申請個案。

(二)現時根據「安排」來港或留港的人士,超過九成為應屆畢業生。他們無須在遞交申請時已在港覓得工作,惟在提出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時,申請人須已在港獲得聘用,其受聘從事的工作須通常由學位持有人擔任,而其薪酬福利條件亦須達到市場水平。申請人如已在香港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申請延期逗留時亦須出示業務證明文件。

  根據「安排」獲准延期逗留個案按申請人行業/界別的分項統計數字表列如下:
 
行業/界別 二○二二年 二○二三年 二○二四年
金融服務 4 298 4 338 2 834
學術研究和教育 1 407 1 873 863
商業和貿易 1 611 1 312 818
資訊科技 495 477 241
電訊 209 351 194
工程和建造 211 264 173
法律服務 164 196 111
醫療保健服務 124 136 104
建築/測量 97 112 60
工業製造 29 70 52
旅遊 25 47 39
餐飲服務 34 41 24
藝術/文化 46 49 20
康樂和體育 26 21 14
傳統中醫藥 8 16 10
生物科技 32 40 8
其他 1 803 1 846 1 027
總數 10 619 11 189 6 592

  ​入境處沒有備存提問涉及的其他分項統計數字。

(三)自「安排」於二○○八年起推行以來,反應良好,有助香港吸引和挽留人才,擴大人才庫。截至二○二五年四月底,共接獲177 567宗申請;當中172 043宗獲批,逾九成為應屆非本地畢業生,其中2 825宗申請更來自本港大學大灣區校園的畢業生。過去五年,根據「安排」獲批來港而最終取得居留權人士的統計數字表列如下︰
 
入境政策╱計劃 二○二○年 二○二一年 二○二二年 二○二三年 二○二四年
「安排」 3 117 3 449 3 495 4 441 4 128

註︰數目按申請人申請居留權時的居港身分劃分。

  隨着大灣區的發展,香港的大學在大灣區內地城市透過合作辦學模式設立校園已漸成趨勢,其畢業生亦將成為區內人才的重要泉源。政府自二○二二年年底開始,以試行形式擴展「安排」至涵蓋本港大學大灣區內地城市校園的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畢業生,吸引院校培養的優秀人才來港就業,進一步提升香港的人力資源及競爭力。《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宣布有關措施將繼續試行兩年。此舉亦有助促進大灣區內人才流通,配合區內經濟發展所需。我們會繼續留意計劃的實施情況,尤其是把大灣區內地城市校園畢業生納入「安排」的反應,適時檢視其成效。

(四)根據「安排」獲准來港的人士提出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時,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均須已在港受聘,而從事的工作須通常是由學位持有人擔任,及其薪酬福利條件亦須達到市場水平。申請人如已在香港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則須出示其業務的證明文件。延長逗留期限申請的審批會按申請人的就業或業務情況考慮各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薪酬福利或業務的營運及發展、工作或業務帶來的經濟效益,以及留港的時間等。申請如獲批准,申請人一般可獲准延長逗留不多於三年,或至其在港的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屆滿,以較短者為準,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對於已在香港開辦或參與業務的人士,其獲准延長逗留期限的長短,將綜合相關業務的經營情況作出考慮。

(五)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人才辦)自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成立以來,一直以線上及線下形式,為不同人才入境計劃(包括「安排」)下來港或留港的人才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支援。除設有線上平台(www.hkengage.gov.hk)提供有關在港生活及工作的全方位資訊,以及處理人才的查詢外,人才辦與合作夥伴舉辦多元化的線上線下活動,包括招聘會、專題研討會、工作坊(包括粤語學習班),以及社區共融活動(包括人才義工計劃),提供有關不同生活範疇、就業及創業等方面的資訊,協助來港人才落戶香港,以及盡快融入香港生活。線上平台更每日實時展示市場上優質招聘崗位約5 000個,人才可直接經由平台申請職位。此外,線上平台連繫約90家指定合作夥伴,提供網上支援配對服務,在求職、住房、教育、綜合移居、銀行及保險服務、商務及企業服務和社群網絡等方面為人才提供建議和服務。
 
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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