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二題: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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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慢病共治計劃)於二○二三年十一月推出,讓合資格人士在政府資助下於私營醫療市場接受篩查,並在診斷出有血糖偏高、糖尿病和高血壓後,由家庭醫生作長期跟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和慢病共治計劃均針對慢性病及採用公私營協作模式,過去兩年,該兩項計劃的以下資料分別為何:(i)服務覆蓋人數、參與人數及參與率,以及服務人次;(ii)私家醫生的參與數目及參與率;(iii)私家醫生/診所獲得的資助額;及(iv)資助額佔標準治療成本的比例;
(二)目前參與慢病共治計劃的私營普通科醫生和專科醫生的以下資料分別為何:(i)參與數目及佔比;(ii)提供服務數量;及(iii)收取的治療共付額的最高值、最低值及中位數;
(三)政府有否就慢病共治計劃的私家醫生參與數目及參與率訂立目標;
(四)鑑於有意見指出,在慢病共治計劃下,政府就醫生每次只收取參加者150元的診症共付額的建議,未有充分考慮專科醫生的專業服務成本,以致當有專科醫生收取高於共付額的診金時,背負「濫收費用」的指責,政府在釐定診症共付額水平時,有否評估專科醫生與普通科醫生的服務成本差異;如否,原因為何;如有,差異為何,以及會否考慮向市民解釋專科與普通科醫生成本差異,以避免市民將收費問題簡化為醫生牟利而令醫生承受輿論壓力;
(五)鑑於有市民反映,透過慢病共治計劃進行檢測(例如甲狀腺功能檢測(即促甲狀腺激素及游離甲狀腺素等))後,發現患上糖尿病和高血壓以外的疾病,但該計劃卻未有為該等疾病的治療提供資助,政府會否考慮擴大慢病共治計劃的治療資助範圍,又或僅保留對直接與糖尿病及高血壓有關的檢測資助,以避免產生無法對接的醫療需求;及
(六)鑑於慢病共治計劃設有「達標獎勵」,如該計劃參與者由第二個計劃年度開始達到指定健康指標,將可於下一個計劃年度第一次接受資助診症時,扣減最高150元共付額,在最近一個計劃年度達到指定健康指標的人數,以及其佔該計劃總參與人數的比例為何;政府有否評估實施達標獎勵的成效?
答覆:
主席:
就吳秋北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基層醫療署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二)及(三)
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門診協作計劃)
醫管局自二○一四年年中起分階段推行門診協作計劃,資助患有高血壓及/或糖尿病(或附帶高血脂症)、情況穩定的病人除了可選擇於普通科門診覆診,也可選擇接受社區內的私營基層醫療服務,希望減輕公營普通科門診診所的服務壓力。醫管局會邀請符合指定臨床及計劃準則,並在醫管局門診診所接受治理至少十二個月的病人自願參加計劃。下表載列過去兩年參與門診協作計劃的私家醫生和病人人數:
門診協作計劃 | 二○二三至二四 | 二○二四至二五 | 二○二五至二六 (截至二○二五年五月底) |
私家醫生人數 | 656 | 622 | 623 |
病人人數 | 54 716 | 51 228 | 50 945 |
參加門診協作計劃的病人現時每次就診須按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收費付費(即繳費50元)。每名病人每年可獲資助不多於10次的診症服務,當中包括診治慢性和偶發性疾病,也可經私家醫生轉介,接受由醫管局提供的X光檢查服務,或到醫管局指定私營化驗所接受特定化驗服務及心電圖檢查。當醫管局新收費(包括普通科門診與家庭醫學專科門診服務,統一稱為家庭醫學門診服務,每次診症150元及每項藥物每四星期五元)於二○二六年一月一日生效後,新收費亦將適用於門診協作計劃病人。下表載列過去兩年每名參與門診協作計劃的病人獲得的診症資助額及按季計算的藥物資助費用:
二○二三至二四 | 二○二四至二五 | 目前 | |
診症資助額 (每次資助診症) |
$262 | $266 | $266 |
藥物資助費用 (每季計算) |
$123 | $125 | $125 |
「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慢病共治計劃」)
政府二○二三年十一月推出「慢病共治計劃」,資助45歲或以上未曾確診患有糖尿病或高血壓的香港居民,在私營醫療市場接受糖尿病及高血壓篩查服務,旨在推動「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的慢性病管理目標。
「慢病共治計劃」自推出以來反應良好,截至二○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共約131 200名市民已參加此計劃,預料能較預期時間提早達到三年先導期內有二十萬名市民參加的目標。超過74 900名(即接近六成)參加者已完成篩查(註一)。接近31 100名(即接近四成)已完成篩查的參加者被診斷為血糖偏高(註二),或患有糖尿病、高血壓或高血脂,他們可進入治療階段並在政府資助下由自行選擇的家庭醫生繼續為其診治,以及按個人健康狀況獲處方藥物,接受護士診所和專職醫療服務跟進。
與此同時,政府正分階段將「慢病共治計劃」擴展至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為弱勢社群(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助人、75歲或以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或持有有效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者)提供計劃下的慢性疾病預防篩查服務和護理服務,並按相關資格獲全數豁免或部分減免費用。首階段服務已於二○二五年三月在七間普通科門診診所(見附件)開展,並計劃於今年年底擴展至全港十八區均有普通科門診診所提供有關服務。截至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已有超過1 000人次於相關普通科門診診所接受包括「三高」(即高血壓、高血糖及高血脂)的篩查和護理服務。
截至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慢病共治計劃」下私營界別家庭醫生(包括專科醫生)數目超過640名,覆蓋859個服務點。下表載列「慢病共治計劃」的篩查階段和治療階段,家庭醫生就每名病人可獲得的資助額及參加者共付額:
|
診症資助額 | 參加者共付額 | 藥物資助費用(註三) |
篩查階段 | $196 (一次過資助) |
由家庭醫生釐定 不多於$120 (一次過) |
不適用 |
治療階段 | $166 (每次資助診症) |
由家庭醫生釐定 政府建議$150 (每次資助診症) |
$105 (每季) |
下表載列家庭醫生所釐定的治療階段診症共付額範圍:
共付額範圍(註四) | 家庭醫生的數目 | 百分比(註五) |
$0 - $50 | 79(註六) | 12.3% |
$51 - $150 | 377(註七) | 58.7% |
$151 - $250 | 103 | 16.0% |
$251 - $350 | 66 | 10.3% |
$351 - $450 | 8 | 1.2% |
$451 - $550 | 4 | 0.6% |
$551 - $999 | 5(註八) | 0.8% |
註五:由於進位關係,百分比相加後未必等於100%。
註六:三名家庭醫生釐定的共付額為0元。
註七:370名家庭醫生釐定的共付額為150元。
註八:最高共付額為800元。
政府會深化公私營基層醫療雙軌並行、互補協作的服務模式,透過私營家庭醫生和地區康健網絡以共付模式為市民提供慢性疾病篩查及管理,同時亦會重新定位醫管局普通科門診,專為向弱勢社群提供全面基層醫療服務。為彰顯基層醫療發展方向,醫管局於今年內將其普通科門診與家庭醫學專科服務統一命名為家庭醫學門診服務。政府亦會以基層醫療服務模式,將門診協作計劃的合適病人逐步整合至「慢病共治計劃」下繼續照顧。
(四)政府在釐定「慢病共治計劃」的資助額時考慮了市場價格、市民的負擔能力、服務需求和選擇,以及計劃的吸引力等一籃子因素。
「慢病共治計劃」的核心服務是慢性疾病管理,服務內容不應因家庭醫生是否具專科資格而異。現行制度下,參與計劃的家庭醫生可根據其服務內容訂定共付額。政府已於二○二四年三月完成計劃的前期檢討,並據此推出優化措施,包括允許參與計劃的家庭醫生(不論專科或普通科醫生)在篩查階段訂明不高於120元的共付額,和於治療階段自行釐定診症共付額,且可按既定機制每年調整一次。未來若於「慢病共治計劃」下,專科與普通科醫生的指定服務有所分別,政府會就資助安排再作考慮。
政府已將所有參加計劃的家庭醫生名單及基本資料(包括執業地區和所參與的其他政府資助基層醫療健康計劃(例如長者醫療券計劃)),及其在篩查階段和治療階段的指定診症共付額,上載於計劃「慢病共治計劃」的專題網站,讓市民能清楚比較並作出知情選擇。政府鼓勵參加者善用專題網站的資訊,地區康健中心/站職員亦可提供協助。政府會持續監察計劃實施情況,確保收費機制既能保障市民權益,亦能合理反映醫療專業服務的價值,並在有需要時考慮深化及完善相關機制。
(五)「慢病共治計劃」現階段聚焦於「三高」(即高血壓、高血糖及高血脂)的篩查與管理。如參加者透過計劃檢測發現「三高」問題,但同時發現其他健康問題(如甲狀腺功能異常),或有其他病情需要,可以於治療階段的任何一次資助診症中,同時治理目標慢性疾病和偶發疾病。「慢病共治計劃」設有基本藥物名單,涵蓋治療「三高」的基本藥物,以及治療偶發性疾病的基本藥物(如抗生素和治理相關健康問題的藥物)。在政府資助下,獲處方名單所列藥物的參加者無須支付任何藥費。政府鼓勵「慢病共治計劃」參加者與配對家庭醫生保持長期關係,並由家庭醫生跟進其健康狀況,包括治療糖尿病、高血壓和高血脂以外的疾病。
政府會根據科學實證和資源運用等的考慮因素,定期檢視基層醫療服務及「慢病共治計劃」服務範圍,以推動跨專業護理,及為計劃參加者提供涵蓋範圍更廣、連貫性更好的醫療服務。長遠而言,「慢病共治計劃」將會逐步擴展涵蓋更多目標病種和健康狀況。相關配套包括護理、專職醫療、藥劑、化驗、藥物及放射診斷等完整服務網絡。
(六)「慢病共治計劃」設有醫患合作達標獎勵機制,以鼓勵家庭醫生和計劃參加者積極參與治療過程。所有符合目標的病人(例如有自我監察健康指數並上傳到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定時覆診、完成健康教育項目或指定檢查等),在達標後的下一個個人計劃年度開始時,第一次受資助治療診症共付額將最高獲扣減150元(註九)。家庭醫生在符合先決條件(即病人血糖及血壓控制方面達到既定的百分比)亦可獲相應的獎勵金額(註十)。
達標獎勵機制由參加者進入治療階段後的第二個個人計劃年度開始進行評估。由於「慢病共治計劃」推行至今僅一年半,尚無參加者完成完整評估周期,故目前未能提供達標人數及比例。政府將於首批參加者完成第二年個個人計劃年度後就獎勵機制成效進行分析。
註一:「慢病共治計劃」初期(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前)的篩查項目為糖尿病及高血壓,其後擴展至包括血脂檢查。因此,完成篩查的參加者中,部分只接受了糖尿病和高血壓篩查,其餘則接受「三高」篩查。
註二:血糖偏高至糖化血紅素6.0-6.4%或空腹血糖6.1-6.9 mmol/L水平。
註九:政府建議的治療階段診症共付額。
註十:按達標病人實際出席的資助診症次數、政府診症資助額及建議共付額所合算的總額,以百分之十五來計算獎勵金額。
完
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5分
香港時間16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