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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園境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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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良好的公共休憩及綠化空間設計,有助提升香港的生活環境、市民的身心健康,以至對海內外旅客的吸引力,而園境師專業則可發揮相關的重要作用。但有業界人士反映,政府在推出相關工程項目(例如興建公園)或顧問服務時,未有重視和善用園境師專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制訂指引,訂明以公共休憩或綠化空間為主,或園境設計佔比較重的工程或顧問項目上,相關部門在進行規劃、設計或建造合約招標時,會充分諮詢政府內部園境師的意見;如有,該指引的內容及執行分別情況為何;如否,會否考慮制訂相關指引;

(二)會否制訂統一指引,訂明以公共休憩或綠化空間為主,或園境設計佔比較重的工程項目,當局在進行招標時應容許專業園境顧問公司可以獨立身分入標,而不會只能擔任其他專業顧問公司的分包顧問;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何政策措施進一步善用和發揮園境師專業,令香港成為一個更加宜居、宜業及宜遊的城市?

答覆:

主席:

(一)目前,政府工務部門的工程管理手冊及各技術通告,已訂明有關公共休憩空間及綠化園境的工程項目,在規劃、設計、聘請顧問及建造合約招標等各階段,須諮詢政府內部園境師的專業意見。作為項目跨專業團隊一員,園境師會在項目不同的階段提供綠化園境相關專業意見,包括在規劃及設計階段審視或擬定項目的景觀及視覺影響評估、樹木保育及移除方案、園境設計總圖等;在顧問及建造合約招標階段,審核投標團隊的專業資歷及技術方案;在設計及建造合約制定階段,負責綠化空間布局、休憩設施的設計及擬定合約規格。其後,在項目執行期間,協助監察顧問及承建商的綠化園境工作。
  
  此外,部分園境師負責擔任項目管理工作,統籌不同類型項目,例如公共休憩空間、各政府建築物的興建策劃、施工、環保合規、成本控制、監管進度及質量等環節。園境師亦在審批《城市規劃條例》及《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之下與景觀及視覺影響相關的評估報告時,提供專業意見。
  
(二)政府為各工務工程項目聘用顧問公司時,會遵照《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手冊》或《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手冊》內定明的指引,以確保招標工作符合經濟效益,以及公開和公平競爭的原則。政府的《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公司名單》內設有「園林建築類別」。合資格的園境或園林建築顧問公司會獲邀參與綠化園境相關項目的投標,例如制定綠化總綱圖、公共休憩空間、《街道選樹指南》、《土壤改良指南》等的設計和研究項目,以獨立身份入標並擔當總顧問的角色。部門會視乎項目整體的性質及實際需要,邀請相關類別的顧問公司進行投標。

(三)政府致力通過各種措施提升宜居度,讓香港成為一個更適合居住、可持續和共融的地方。《香港2030+》闡述香港長遠的綠化空間策略,以強化藍綠基礎設施,將藍綠元素引入新建及現有發展區。政府亦透過作業備考、技術通告等,推動公私營建築物採用可持續綠色建築設計,要求公私營建築物提供20%至30%的綠化覆蓋,以及在私人發展提供公眾休憩空間等。在推行這些綠化政策及措施的過程中,園境師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十分重要。  

  政府園境師在有關綠化園境的範疇擔當關鍵角色,尤其是發展局於二○一○年成立綠化及園境辦事處後,園境師負責在中央層面統籌政府的綠化及園境規劃和設計工作,各部門亦逐步增設園境師職位,以應對日趨複雜的項目需求。例如在發展局海港辦事處增設園境師以推動海濱開放空間項目;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增設園境師負責優化公共遊樂空間。發展局負責管理的園境師職位由約60個增至現時約100個,包括在二○一七及二○一八年增設三位首長級的總園境師,反映政府對園境專業的重視。我們亦為園境師提供有系統的培訓,涵蓋專業知識、項目管理及創新技術等,持續提升團隊能力,以助香港發展為可持續的宜居城市。

  此外,政府與園境業界及持份者,包括香港園境師學會及香港顧問園境師協會等,保持緊密合作,如透過會議及邀請園境業界人士加入相關的委員會(如城市林務諮詢小組、樹藝及園藝業發展諮詢委員會、海濱事務委員會等),聽取其專業意見及促進交流。為進一步提升園境專業發展,我們會與相關部門探討,並推動它們加強園境或園林建築顧問在綠化及公共空間項目的參與度,亦會持續與各專業團隊及持分者保持溝通。
 
2025年6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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