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醫管局處理的投訴及醫療事故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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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據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會透過賠償及調解等方式處理醫療事故申索個案,包括透過醫管局醫療事故保險計劃(該計劃)處理賠償事宜。關於醫管局處理的投訴及醫療事故申索,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過去五年,每年醫管局用於該計劃的行政開支(包括保險及法律費用等)為何;
(二)過去五年,每年醫管局收到多少宗醫療事故申索個案;該等個案的總賠償金額,以及當中由保險公司及醫管局承擔的賠償金額分別為何;
(三)過去五年,醫管局有多少宗醫療事故申索個案在進入法律程序前已與投訴人達成和解;該等和解個案的總賠償金額,以及當中最高及最低賠償金額為何;
(四)過去五年,有多少宗醫療投訴或醫療事故申索個案因責任明確,而令醫管局在沒有經過法律訴訟的情況下主動作出賠償;該等個案的賠償額為何;及
(五)過去五年,就醫管局收到的醫療服務相關投訴,每年由收到投訴至完成處理平均所需時間為何;鑑於根據醫管局的投訴處理機制,初次投訴個案的目標回覆時間為六星期(複雜個案三個月),過去五年有多少宗初次投訴個案未能於目標時間內回覆?
答覆:
主席:
就陳凱欣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般而言,醫管局在收到醫療事故的申索個案,會進行調查,考慮醫學意見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向病人或其律師代表作出回應及解釋醫管局對其申索的立場。醫療服務本質上涉及各種已知和未知的風險,是醫學實踐的現實情況。按個別案件的情況,醫管局會委派公證行或律師進行和解協商。若法庭程序已展開,醫管局會根據個別案件的情況及發展,委派律師作出答辯、搜集醫學及事實證據、進行調解及商討和解等。就所接獲的申索個案,部分申索人會在醫管局解釋後,或經考慮各項因素後,不再就申索繼續跟進。
醫管局一向非常重視其服務質素及病人安全,並設有機制及指引以管理及監察在公營醫院發生的醫療事故。根據個別個案的情況,如有需要醫管局會委任專家小組(例如根源分析委員會或臨床統籌委員會/中央委員會)作詳細分析,找出可能導致事件的成因,並研究及制訂改善措施或優化臨床作業標準和指引,以防止日後再次發生同類事件。醫管局總辦事處亦會每年就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及重要風險事件向醫管局大會提交報告,並會向公眾公開報告。醫管局會繼續不時檢視有關機制及安排,並在有需要時作出適當調整。
此外,就公立醫院管理的系統性問題和改革需要,醫管局於二○二四年七月二日成立檢討委員會,在多方面作深入檢討,範圍全面,涉及醫管局的管治、考核、權責分工、運作、風險控制及程序指引遵從性等方面,並觸及多個層面,包括醫管局總辦事處、醫院聯網、醫院、部門和員工。檢討委員會經過詳細討論後,整合其觀察並就醫管局的管治與責任、安全文化、程序指引遵從性與監察、事故管理,以及促成因素五個方面提出合共31項改善建議。醫管局已於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公布檢討委員會報告,正有序落實各項改善措施及持續監察落實進度和成效,並向醫務衞生局定期提交進度報告。
(一)至(四)醫管局於醫療事故的申索個案進行調解及商討和解的過程中,除了考慮事件有否涉及醫療過失和法律責任外,亦會考慮訴訟風險的因素。不經過法庭裁決的情況下同意作出庭外和解是雙方衡量各個考慮因素及經商討下達致的和解結果。下表列出二○二○年至二○二四年醫管局接獲的醫療事故索償個案統計(截至二○二五年三月初)︰
呈報申索個案(註一)的年份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申索個案的數目 | 97 | 105 | 94 | 105 | 81 |
作出賠償的申索個案數目(註二) (當中在入稟法庭申索前已作出和解的個案數目) |
25 (16) |
18 (15) |
12 (10) |
15 (15) |
4 (3) |
就庭外和解的申索個案支付的賠償總額(註三) (當中在入稟法庭申索前已和解個案的賠償總額) |
數字以百萬元為單位 | ||||
23.75 (7.28) |
10.38 (8.22) |
5.94 (4.38) |
10.09 (10.09) |
3.21 (0.21) |
註一:呈報申索個案是指根據醫管局醫療事故保險計劃呈報的個案。
註二:全部個案均為達成庭外和解的個案。
註三:醫管局可能會在醫療事故後一段時間才收到有關索償。此外,達成庭外和解所需的時間將取決於每宗申索個案的性質和複雜性,例如在二○二四年呈報的申索個案中,截至二○二五年三月六日只有四宗達成庭外和解。另一方面,資料顯示醫管局在二○二四年已就28宗二○一六年至二○二四年呈報的申索個案達成庭外和解。
上述個案的賠償額由醫管局承擔。由於醫管局須就每個個案的和解事宜保密,因此未能提供個案最高及最低的金額。該些個案的賠償額是由數千元至數百萬元不等。除了保險公司的保費外,醫管局醫療事故保險計劃並沒有其他行政開支。由於保費涉及商業敏感資料,因此未能公開。
(五)醫管局十分重視公眾的意見及查詢,設有一個兩層投訴機制,處理病人及公眾人士提出的投訴。所有對公立醫院(包括轄下診所)服務的初次投訴,會交由相關醫院跟進及回覆。醫管局訂定初次投訴的目標回覆時間為六星期,複雜個案為三個月。醫管局正積極推行措施,包括設置聯網病人聯絡主任辦公室,統一投訴處理流程,以縮短投訴的回覆時間。過去五年,醫管局就醫療服務投訴處理的統計如下︰
年度 | 2019-20 | 2020-21 | 2021-22 | 2022-23 | 2023-24 |
有關醫療服務的投訴個案數目 | 1 133 | 920 | 968 | 1 242 | 1 135 |
當中超出目標回覆時間完成的投訴個案數目(註四) | 128 | 92 | 136 | 51 | 3 |
平均個案回覆時間 |
60日 | 56日 | 64日 | 38日 | 31日 |
註四:由於每個投訴個案的複雜程度不一,因此個別個案所需要的處理時間亦不同。部分投訴未能於目標回覆時間內完成,可能是由於個案牽涉多間醫院或同一醫院多個部門,在處理個案過程中需要多次就事實作澄清或搜證;又或涉及複雜的臨床醫療處理,需要徵詢獨立醫學專家評審意見。另外,二○二○年至二○二三年年初期間正值新冠疫情的影響,醫護人員需要集中人手處理臨床職務及照顧患者;其他職員包括病人聯絡主任或會暫時調配支援後勤抗疫工作;加上部分員工因確診而未能回院工作,導致部分醫療服務投訴未能於目標回覆時間內完成。
完
2025年6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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