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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金融科技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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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惟宏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答覆:
 
問題:
 
  據悉,香港現時有超過1 100家金融科技企業,當中包括獲發牌的八家數字銀行、四家虛擬保險公司和10家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關於金融科技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何計劃協助持牌金融科技企業擴充業務及發展產品,例如協助其擴展服務範圍至粵港澳大灣區、推動虛擬資產交易所買賣基金的資產管理規模和交易量、提升虛擬資產相關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和吸引力,以及開發更多虛擬資產期貨及期權產品等;
 
(二)會否促請監管機構容許機構和零售投資者參與更多不同類型及幣種的虛擬資產交易,以及放寬專業投資者的資格要求,並將虛擬資產列作《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下的資產,以促進虛擬資產市場發展;及
 
(三)政府會如何從監管法規、稅務優惠及宣傳推廣三方面制訂優化措施,以進一步吸引國際大型金融科技企業落戶香港,以及有何計劃協助金融服務業界引入金融科技,以提升營運效率及降低成本,從而促進行業升級轉型?
 
答覆:
 
主席: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擁有健全的監管環境、豐富的營商機遇,是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的理想地點。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各金融監管機構,與業界保持緊密溝通,了解業界的發展需求,以制定適切措施促進金融科技發展。
 
  就問題的各個部分,我現答覆如下:
 
(一)為促進金融科技企業在香港持續蓬勃發展,我們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透過完善香港的金融基礎建設、構建活躍的金融科技生態圈、培育金融科技人才,以及加強與內地及海外業界的連繫及合作,務求創造和提供便利的環境,推動金融科技創新和應用。
 
  在推動與虛擬資產相關的投資產品方面,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於二○二二年十二月已認可了首批虛擬資產期貨交易所買賣基金供零售投資者交易,並於二○二四年四月認可了亞洲首批虛擬資產現貨交易所買賣基金。及後,證監會於二○二四年七月認可了亞洲首隻虛擬資產期貨反向產品。這些產品增加了香港市場的產品種類,提升香港作為亞洲領先交易所買賣基金市場的地位。
 
  此外,證監會於二○二五年二月發布了「ASPIRe」路線圖,期望加強香港虛擬資產市場的安全性、創新和增長。路線圖其中一個重點是擴展虛擬資產產品和服務的類型,在保障投資者的前提下,滿足不同類別的投資者的需求,同時提升香港的虛擬資產市場在國際間的競爭力和吸引力。
 
  路線圖的具體措施包括,在配備充分保障措施的系統內,容許涉及虛擬資產的質押服務,讓投資者賺取額外收益。就此,證監會於二○二五年四月分別向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出有關其提供質押服務的監管指引,以及向投資虛擬資產的證監會認可基金(虛擬資產基金)提供有關其參與質押活動的指引。證監會於二○二五年四月十日以施加相關發牌條件的方式容許兩家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向客戶提供質押服務。隨後,兩隻獲證監會認可的虛擬資產現貨交易所買賣基金於二○二五年四月和五月為參與質押活動而更新了其基金文件。
 
  另外,證監會亦正考慮為專業投資者引入虛擬資產衍生品交易,並會制訂穩健的風險管理措施。有關措施將進一步豐富香港市場的產品選項,同時確保交易以有序、透明且安全的方式進行。
 
  因應虛擬資產市場最新發展情況,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將發表第二份發展虛擬資產政策宣言,闡述下一步的政策願景及方向,包括探討如何結合傳統金融服務優勢與虛擬資產領域的技術創新,並提高實體經濟活動的安全性和靈活性,亦會鼓勵本地和國際企業探索虛擬資產技術的創新及應用。
 
  在協助金融科技企業擴展業務方面,投資推廣署積極與業界持份者攜手在粵港澳大灣區進行宣傳推廣,包括參與區內大型金融科技活動,以及對接當地政府部門、監管機構、行業組織及科技園區等,藉以推廣香港金融科技企業的優勢,進一步拓展內地市場。
 
(二)現時,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在納入任何虛擬資產以供買賣之前,必須先對該等虛擬資產進行盡職審查,及確保該等虛擬資產持續符合所有準則。在提供任何虛擬資產以供其零售客戶買賣前,平台亦須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確保該虛擬資產具有高流通性。相關要求旨在為投資者(特別是零售投資者)提供充分保障。證監會會持續評估虛擬資產在波動性、流動性、市場操縱等方面對投資者利益所構成的風險,並密切留意國際間在相關規管方面的發展,以檢視上述要求。另外,基於虛擬資產的性質、特點及風險,我們會持續評估有關虛擬資產風險承擔的審慎處理方法的要求是否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要求一致。
 
  就專業投資者的資格準則及其最低總值限額要求,證監會曾於二○一九/二○年間作出檢討。相關檢討的結果為現時的最低總值限額簡單清晰及易於解讀,亦適當反映專業投資者承受損失的能力,並與其他發達經濟體(例如美國、英國、新加坡和澳洲)的要求相符。我們會持續評估專業投資者資格要求是否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要求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隨着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IOSCO)於二○二三年十一月發布其針對加密和數字資產市場的政策建議最終報告,IOSCO建議監管框架應致力於實現與傳統金融市場中對投資者保護和市場廉潔穩健要求相同(或一致)的監管效果,而證監會早在二○一八年已採用這一監管方針。
 
(三)為吸引更多國際大型金融科技企業落戶香港,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引進辦)提供一站式服務和特別配套措施。監管法規方面,引進辦會協助企業了解相關行業的發牌及規管框架,並在有需要時與金融監管機構作出協調,以推進牌照申請。稅務優惠方面,引進辦會向企業分享合適的稅務優惠及資助計劃資訊,並協助企業與高等教育院校、研發機構和創科園區對接,加快在港開展業務。另外,我們會進一步優化基金、單一家族辦公室和附帶權益的優惠稅制,包括將虛擬資產納入可享有稅務寬減的合資格交易。宣傳推廣方面,引進辦通過定期外訪及企業交流活動,積極向海內外重點企業進行宣傳推廣,介紹香港金融科技優勢及政策,以吸引更多高潛力金融科技企業來港發展。
 
  政府一直與金融監管機構和行業持份者緊密合作,採取多管齊下措施,積極推動金融服務業應用金融科技。根據二○二三年的統計,香港金融機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率是眾多金融市場中最高(百分之三十八),遠高於全球的平均水平(百分之二十六)。二○二四年十月,我們發表了有關推動金融市場負責任地應用人工智能的政策宣言。自發表政策宣言後,我們已推出不同措施,協助金融機構抓緊機遇,負責任地採用人工智能,包括發布實務指引、推出沙盒計劃,以及舉辦研究會及講座等。
 
  政府和金融監管機構會繼續與業界保持緊密溝通,評估業界對金融科技的需求,以制定相應的支援措施,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
 
  多謝主席。
 
2025年6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