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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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政府於二○○八年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基金(政府獎學基金),透過投資所得的回報,持續每年為學生提供獎學金。而自二○一六至二○一七學年起,教育局在政府獎學基金下的「特定地區獎學金」計劃下推出「一帶一路獎學金」,鼓勵「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的學生來港修讀專上課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教育局在上月二十四日的新聞公告中,一改多年沿用的說法,將政府獎學基金下五項獎學金及獎項中的「特定地區獎學金」,改稱為「一帶一路獎學金」,現時「特定地區獎學金」是否已正式易名為「一帶一路獎學金」或被該獎學金取代;如是,詳情及原因分別為何;
(二)過去五個學年,每年政府獎學基金的本金、盈餘、投資收入及支出分別為何;
(三)過去五個學年,「特定地區獎學金」計劃下,除「一帶一路獎學金」外的其他獎學金的以下資料:(i)名額上限、(ii)獲獎學生人數(按參與院校和獲獎學生原居地列出),以及(iii)獲發獎學金的總額;
(四)鑑於「一帶一路獎學金」下設有三個類別的獎學金(即「一帶一路獎學金—特定國家」、「一帶一路獎學金—其他國家」及「一帶一路獎學金—研究院研究課程」),過去五個學年,該三項獎學金的以下資料:(i)名額上限、(ii)獲獎學生人數(按參與院校和獲獎學生原居地列出),以及(iii)獲發獎學金的總額;
(五)鑑於據悉,教育局於數年前曾表示沒有備存「一帶一路獎學金」獲獎學生在修畢課程後留港升學、就業或創業的有關統計數字,當局及後有否備存相關數字以監察該獎學金的成效;如否,當局如何檢討獎學金的成效;及
(六)當局有否計劃推出其他措施或獎學金,以吸引更多海外學生來港升學;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推動香港發展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以及積極培養本地人才和吸引外來人才,政府推出了一籃子措施,當中包括在二○○八年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基金(基金),透過獎學金吸引更多優秀本地學生留港升學和出色的非本地學生來港就學。立法會其後五次批准向基金注資,以增加獎學金類別及名額。就黎棟國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及(三)為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教育合作,由二○一六/一七學年起,政府在特定地區獎學金計劃下,除「特定地區獎學金」外,增設「一帶一路獎學金」,授予來自「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特定國家(即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泰國)的學生。為吸引更多傑出的非本地學生來港升學,「一帶一路獎學金」自二○一九/二○學年起每年名額由30個大幅增加至80個,並擴展至三個類別,即「一帶一路獎學金—特定國家」、「一帶一路獎學金—其他國家」,以及「一帶一路獎學金—研究院研究課程」,以全面涵蓋「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當中包括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國家和韓國。
「特定地區獎學金」亦自二○一九/二○學年起停止頒授新獎項,並由「一帶一路獎學金」涵蓋。因此,過去五個學年除「一帶一路獎學金」以外,「特定地區獎學金」並沒有新的獲獎學生。
(二)在二○一九/二○學年至二○二三/二四學年,基金的本金、結餘、投資收入及開支載列如下:
學年 | 本金 (百萬元) |
年初結餘 (百萬元) |
收入 (百萬元) |
開支 (百萬元) |
年終結餘 (百萬元) |
二○一九/二○ | 3,070 | 3,248 | 239 | 108 | 3,379 |
二○二○/二一 | 3,070 | 3,379 | 397 | 105 | 3,671 |
二○二一/二二 | 3,070 | 3,671 | -327 | 121 | 3,223 |
二○二二/二三 | 3,070 | 3,223 | 167 | 140 | 3,250 |
二○二三/二四 | 4,070 | 3,250 | 1,358* | 147 | 4,461 |
(四)過去五個學年(二○二○/二一至二○二四/二五學年),「一帶一路獎學金」的獲獎學生人數及獎學金總額表列如下:
學年 | |||||
二○二○/二一 | 二○二一/二二 | 二○二二/二三 | 二○二三/二四 | 二○二四/二五 | |
獲獎學生人數 | 88 | 99 | 100 | 100 | 150 |
獎學金總額(百萬元) | 23.8 | 29.6 | 34.5 | 39.2 | 53.3# |
按「一帶一路獎學金」下的三個類別(即「一帶一路獎學金—特定國家」、「一帶一路獎學金—其他國家」及「一帶一路獎學金—研究院研究課程」)劃分,有關獎學金名額、按參與院校和獲獎學生原居地的分布,載於附件一。
(五)獲獎學生在作出申請時,普遍表示有意在修畢課程後留港工作、創業或深造。然而,教育局沒有備存「一帶一路獎學金」獲獎學生在修畢課程後留港發展的有關統計數字。
「一帶一路獎學金」自二○一六/一七學年推出以來,一直廣受來自「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傑出學生及參與計劃的本地大學所歡迎。在二○二○/二一至二○二四/二五的五個學年,我們收到來自66個「一帶一路」國家(包括六個獎學金指定國家)逾千個提名,當中包括中亞、南亞和東南亞、中東、歐洲、非洲、北美洲及南美洲。政府自二○二四/二五學年起將獎學金名額由每年100個增加至150個。過去五年平均每年名額的使用率超過百分之九十七,而最近三個學年名額更全數用盡,累計已有超過680名來自49個「一帶一路」國家的學生獲獎,涉及獎學金總額約為2.1億元。詳情載於附件二。
政府及院校已推出多項措施,鼓勵包括「一帶一路獎學金」獲獎學生在內的非本地學生畢業後留港發展:
(i)便利留港發展的措施
政府已於二○○八年推出「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並在二○二二年進一步放寬安排的逗留期限,由12個月延長至24個月,讓非本地學生在畢業後申請留港尋求發展機會。此外,自二○二三年十一月起,政府暫免在港就讀全日制非本地研究生參與兼職工作的限制,又自二○二四年十一月起涵蓋非本地本科生,增進他們對在港工作的親身體驗和認識,提升他們畢業後留港發展的意欲。
(ii)就業支援
本港的專上院校一直透過不同渠道,包括院校轄下的學院及學生事務處提供升學就業相關資訊和多元化的支援服務,例如就業和實習培訓機會、招聘講座、職業輔導及諮詢服務,鼓勵非本地學生在畢業後留港發展。
(iii)交流網絡
為協助每年新得獎同學認識香港不同的機遇,以及為他們建立互相支援的平台,教育局已由二○二四/二五學年起,為每年新得獎同學舉辦來港升學交流會;並期望透過已畢業並留港發展得獎者的分享,鼓勵新得獎同學考慮在畢業後留港發展。此外,政府及院校不時邀請獲獎學生參與交流活動,如「一帶一路高峰論壇」,説好香港故事。
「一帶一路獎學金」在吸引「一帶一路」國家學生來港升學方面,成效顯著,對提升本港的國際化及校園多元化,以及促進香港發展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大有裨益。學生畢業後留港發展有助增加香港的人才庫。此外,他們在畢業後往往與香港保持密切聯繫,甚至可成為宣傳及聯繫香港的大使。即使他們未必長期留港發展,亦能創建有價值的國際網絡,提升香港的全球地位和影響力。這些聯繫可以促進各個領域的合作(包括商業、科技和學術),鞏固香港聯通世界的優勢。
政府會持續檢視各項措施的成效,並在有需要時推出新措施或優化現有措施,以吸引非本地畢業生留港發展。
(六)由於政府已在上一個財政年度向基金注資十億元,把「一帶一路獎學金」每年的名額由二○二四/二五學年起大幅增加百分之五十至150個,因此政府暫未有計劃再調整「一帶一路獎學金」的名額或推出其他獎學金計劃。然而,政府亦正採取以下措施,以吸引更多非本地學生來港升學:
(i)加強宣傳推廣
香港擁有優良的教育基礎設施,競爭力全球排名前五,專上教育高度國際化及多元化,亦擁有五所世界百強大學。政府正連同香港專上院校打造「留學香港」品牌,包括爭取舉辦國際教育會議及展覽,推動本港專上院校提升與各地院校的合作交流,在全球推廣「留學香港」品牌,透過獎學金等吸引更多境外尤其東盟及其他「一帶一路」國家的學生來港升學。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教資會)一直為大學提供撥款,支持他們提升國際化和加強與內地的聯繫。在二○二二至二五三年期,教資會向八所教資會資助大學共同參與的大學校長會國際化小組(小組)提供2,047萬元撥款,參與和舉辦各項海外活動,亦預留約1,000萬元撥款,支持小組開展一項全新計劃,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推廣香港高等教育,包括制訂宣傳推廣策略,製作宣傳刊物及短片等。小組已開展工作,並委託顧問公司制訂宣傳推廣策略及進行市場調查。政府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及香港相關機構亦不時參與宣傳推廣。
(ii)加強教育協作
教育局迄今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署十份備忘錄,致力加強香港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教育聯繫和交流,並積極推廣「一帶一路獎學金」。
(iii)配套政策和支援
政府鼓勵及支持專上院校優化校園設施及提供社交和個人支援,促進學生共融,讓非本地學生在香港求學期間有豐富、充實和愉快的體驗,以及提供升學就業資訊和支援,增加他們畢業後留港發展的意欲,並向「一帶一路」國家宣傳香港。
完
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8分
香港時間18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