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闊《汞管制條例》的受規管添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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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生態局發言人今日(五月二十八日)表示,新列入受規管的添汞產品將列於《條例》附表3,當中包括一些電子/電器/電燈產品及化妝品等,詳情可參閱附件。首八種添汞產品的修訂將於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至於另外八種添汞產品的修訂的生效日期則會在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後另行公布。
在執法方面,當《條例》修訂生效後,有關受規管添汞產品的製造、進出口及供應會被禁止。任何人違反以上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一年。政府為新增的受規管添汞產品的供應設定一個寛限期(至二○二九年一月),以便市民適應。在指定期限後(即二○二九年一月後),若有人繼續供應相關受規管添汞產品,當局會在收集到足夠證據後作出檢控,亦會把上述的實施安排加入到相關指引中。
發言人說:「將這些添汞產品納入《條例》的規管,能保障公眾健康及保護環境,同時令香港特區能落實《關於汞的水俁公約》(《公約》)就淘汰添汞產品所作的修訂。」
《公約》為旨在保護人體健康和環境免受人為排放和釋放的汞(俗稱「水銀」)及汞化合物危害的國際公約。在二○二二年及二○二三年的《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四次及第五次會議上,締約方考慮到16種添汞產品都已有不含添加汞的替代品,所以通過在二○二五年至二○二七年逐步淘汰它們。
完
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2分
香港時間15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