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知識產權註冊和訴訟事宜附屬法例修訂刊憲
*********************

  政府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高等法院規則(修訂)(第2號)規則》、《2025年專利(一般)(修訂)規則》、《2025年註冊外觀設計(修訂)規則》及《2025年商標(修訂)規則》,以優化高等法院的知識產權訴訟程序及知識產權署轄下法定註冊處的法律程序。
 
  專利、註冊外觀設計及商標的註冊事宜由知識產權署轄下的三個法定註冊處負責,其法律程序及運作受相關知識產權附屬法例規管。是次修訂加入將相關法律程序轉介至法院裁定的條文,並改善註冊處的其他法律程序及運作安排。
 
  此外,《2025年高等法院規則(修訂)(第2號)規則》廢除現有的《高等法院規則》第100及103號命令,代以新的第100及103號命令,並新增第122號命令,分別規管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進行的商標、專利及註冊外觀設計的訴訟程序,令高等法院更有效管理及審理相關案件。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說:「透過註冊確立知識產權的法律權利,以及在法院提出訴訟維權,是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要組成元素。是次法例修訂將進一步完善香港的知識產權法例架構,配合國家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和發展新質生產力的策略,亦是行政長官二○二四年《施政報告》中強化香港作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地位的政策措施之一。」
 
  上述附屬法例修訂將於五月二十八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並在完成所需立法程序後,於今年十月一日生效。



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