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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拒絕一承建商的註冊續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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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五月二十二日)表示,屋宇署已拒絕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精進建築」)的註冊續期申請。
   
  作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精進建築」的註冊原於二○二三年四月屆滿。其牽涉的三宗嚴重事故包括二○二二年安達臣道建築地盤天秤倒塌的死亡事故、二○二○年七月宏展街建築地盤工人觸電的死亡事故,以及二○二三年十月渡華路建築地盤工人從高處墮下的死亡事故,合共導致五人死亡。屋宇署按《建築物條例》將其續期申請轉交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委員會)進行面試及評審。該委員會是根據《建築物條例》設立,其主要成員是由相關建築專業註冊管理局及業界提名的。經過多輪面試後,委員會未能信納「精進建築」的獲授權簽署人,在地盤監督及安全管理上的能力和勝任程度適宜代表「精進建築」就《建築物條例》行事,並且未能信納承建商有妥善的地盤安全管理。屋宇署經審慎考慮委員會的建議後,決定拒絕「精進建築」的註冊續期申請。屋宇署已於今日發信通知「精進建築」,將於六月二十日將「精進建築」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除名,由該日起「精進建築」將不得進行《建築物條例》下任何建築工程。
   
  屋宇署亦要求「精進建築」按法例向其負責的相關私人發展項目建築地盤的認可人士作出交代,包括向認可人士呈交不獲續期通知、證明已進行的建築工程是按照《建築物條例》及其規例的條文進行,及清楚交代已完成的建築工程範圍。同時,屋宇署亦已發信通知負責相關建築地盤的認可人士,「精進建築」已被拒絕註冊續期申請,提醒認可人士須盡早為餘下的工程作出安排,包括向項目業主提出委任另一名註冊承建商跟進未完成的建築工程,並確保項目的建築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及其規例的條文進行。信件副本已抄送相關項目業主,相信相關業主亦會盡快與原承建商妥善處理和移交未完成的工程事宜,並盡快委任另一名合適註冊承建商繼續進行有關工程。
   
  「精進建築」目前是六個發展項目的總承建商,當中三個為公營房屋項目(包括屯門第29區西公營房屋發展計劃、東涌第100區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及白田邨重建計劃第十期地下通道)、興建新柴灣政府大樓的工務工程、香港房屋協會位於安達臣道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以及香港大學位於薄扶林道的學生及員工宿舍項目。隨着「精進建築」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除名,將按法例或相關合約條款不得再進行上述當中五個房屋及宿舍項目。至於柴灣政府大樓的工務工程,雖不受制於《建築物條例》或相關合約條文而必須委聘「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上的承建商進行,但該工務工程過去多月進度遲緩,承建商表現遠低於合約要求,相關工務部門會盡快按合約機制終止合約。香港房屋委員會及相關工務部門會盡快與「精進建築」跟進,爭取安排新承建商在「精進建築」離場後兩個月時間內進駐有關項目的工地,接手完成餘下工程,盡力減低對項目的影響。
   
  為減低更換承建商對原工友和分判商的影響,政府會鼓勵接手相關項目的承建商優先考慮聘用項目的工友及分判商。另外,全港10個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亦已設立特別諮詢櫃位,為受影響的工人提供適切協助。如受影響的工友在就業或僱傭權益方面需要協助或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聯絡勞工處建造業招聘中心(電話:3428 3303)或勞資關係科(電話:2927 6080)。
   
  處理續期申請期間,相關部門和單位加倍重視確保「精進建築」地盤的工地安全。屋宇署除主動加倍突擊巡查有關的私營地盤外,亦要求項目業主和「精進建築」落實額外措施加強工地監察。至於公營地盤,負責的單位亦加強了監察。由現在至「精進建築」除名之前,如地盤仍有建築活動,這些加強措施會繼續實施。
   
  甯漢豪強調:「我們理解今次拒絕續期的決定或會對正在進行的工程造成影響,但屋宇署作為監管方須嚴格和專業地按照《建築物條例》處理續期申請,《建築物條例》明確規定屋宇署須考慮的因素。這些因素主要評估註冊承建商是否繼續有能力、經驗、資格和合適委任人代表其履行在建築工程包括建築安全的法定責任。我們要確保註冊承建商續期制度能在維持行業專業水平方面有效發揮把關作用,去蕪存菁,向業界和社會發出清楚信息,讓建造業持續健康發展。」
   
  她補充:「拒絕『精進建築』的註冊續期申請,只是政府就地盤死亡事故一連串跟進行動之一。屋宇署和勞工處已於二○二三年就安達臣道建築天秤倒塌事故向『精進建築』和相關人士分別就各自的法例提出檢控,案件排期於二○二六年一月進行聆訊。『精進建築』涉事的獲授權簽署人亦在二○二四年被控誤殺,聆訊會在二○二五年七月進行。至於另外兩宗嚴重事故,『精進建築』和相關人士已就二○二○年意外根據勞工條例被定罪和罰款,而涉及二○二三年意外的聆訊則會在二○二五年七月進行。」
 
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2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