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署長就承建商註冊續期申請決定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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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五月二十二日)下午聯同屋宇署署長何鎮雄就一項承建商註冊續期申請決定會見傳媒。以下是何鎮雄的開場發言:

  「精進建築」的承建商註冊於二○二三年四月屆滿,因涉及三宗嚴重地盤安全事故導致五人死亡,包括二○二○年七月九龍灣宏展街地盤工人觸電的死亡事故、二○二二年九月安達臣道地盤天秤倒塌的死亡事故,以及二○二三年十月佐敦渡華路地盤工人從高處墜下的死亡事故,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將其續期申請轉交獨立的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進行面試及評審。

  該委員會是根據《建築物條例》設立,每次會就個案組成不少於五名委員的小組進行面試及評審。是次「精進建築」的續期申請面試每次由六至七名委員進行,成員由相關專業註冊管理局的認可人士、註冊專業人士、建築及承建商協會,以及屋宇署的代表組成。經過多輪面試後,委員會未能信納「精進建築」的獲授權簽署人,在地盤監督及安全管理上的能力和勝任程度適宜代表「精進建築」就《建築物條例》行事,並且未能信納「精進建築」有妥善的地盤安全管理,包括其獲授權簽署人在工地安全方面的知識及對工程監督的責任意識明顯不足,而工地安全管理系統亦未臻完善。屋宇署經審慎考慮委員會建議後,信納「精進建築」不再適宜在有關名冊上註冊,故決定拒絕有關續期申請。

  署方已於今早發信通知「精進建築」,屋宇署會於六月二十日將「精進建築」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除名,由同日起「精進建築」將不得進行任何《建築物條例》下的建築工程。此安排旨在讓「精進建築」在除名前可按照慣例有約一個月時間處理手上工程的善後工作。

  就其手頭上的兩項私人發展項目,「精進建築」須按法例規定向負責相關建築地盤的認可人士作出交代,包括呈交不獲續期通知、證明已進行的建築工程是按照《建築物條例》及其規例進行,以及清楚交代已完成的建築工程範圍。

  同時,屋宇署已發信通知負責兩個地盤的認可人士「精進建築」被拒絕續期,提醒認可人士須為餘下的工程作出安排,包括向項目業主提出委任另一註冊承建商跟進未完成的建築工程,並確保項目的建築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及其規例的要求。信件副本已抄送相關項目業主即房協(香港房屋協會)和香港大學,我們相信業主亦會盡快與「精進建築」妥善處理和移交未完成的工程事宜,並盡快委任另一名合適註冊承建商繼續進行有關工程。

  處理續期申請期間,我們特別緊記和加倍重視要確保「精進建築」地盤的工地安全。針對其負責的私人地盤,屋宇署除主動加倍突擊巡查地盤外,亦要求項目業主和「精進建築」落實額外措施加強工地監察。

  我先作以上補充,樂意回答大家的問題。



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