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就《2024年私營骨灰安置所(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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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我衷心感謝《2024年私營骨灰安置所(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主席容海恩議員、各位委員和秘書處人員的努力,令《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順利完成。我亦感謝剛才發言支持《條例草案》的議員和各議員發表的寶貴意見。
《條例》的背景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條例》)在二○一七年訂立。政府透過《條例》設立了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包括新的經營者和在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八時公布建議訂立發牌制度之前已營辦並存放了骨灰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政府秉持務實和體恤的原則,逐漸矯正私營骨灰安置所過往在營運時所遇到的違規情況,並落實不同措施,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
《條例草案》的目的
《條例》實施至今已近八年。我們留意到一些「截算前骨灰安置所」可能因難以符合全部牌照規定,以致未能取得牌照,可能須大規模「清灰」。此外,因應運作經驗,我們建議優化《條例》,完善規管制度,加強保障消費者。就此,我們建議對《條例》作出一些修訂。
《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
為「截算前骨灰安置所」額外提供新申請豁免書的選項
《條例草案》的其中一個主要建議是為「截算前骨灰安置所」額外提供新申請豁免書的選項。現時有48間「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按《條例》規定沒有資格或已逾期申請豁免書,只能申請牌照。假如它們當中有一部分最終難以在限期內符合申請牌照的所有要求,根據《條例》就必須要結業,這樣會引致大規模「清灰」,影響已購買龕位或已安放先人骨灰的家屬。
有見及此,我們希望秉持一貫務實和體恤的原則,建議適度調整豁免書的申請資格,為符合「指明條件」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額外提供新申請豁免書的選項。成功新申請豁免書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可以保留其已出售龕位,維持現有規模繼續營運,避免「清灰」,同時亦可盡量減少對鄰近社區造成的影響。
完善執法條文以加強阻嚇作用
我們提出修訂的另一目的,是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在檢討法例的過程中,我們留意到現時《條例》下,領有牌照的私營骨灰安置所違規出售骨灰龕位的相關罪行最高罰款為第三級,即一萬元,與違規銷售龕位所得利潤相比實在不合乎比例。此外,某些違規行為,例如出售在批准圖則範圍以外的龕位或超出骨灰安放容量的安放權,即「超賣」龕位,或存放骨灰在批准圖則範圍以外的龕位,即「超放」骨灰,亦無獨立罪行可作直接起訴。因此我們在《條例草案》下新訂罪行和提高現有罪行的罰則,以加強阻嚇力,目的是提升市民對私營骨灰安置所合規經營的信心。
確保上訴委員會處理上訴標準一致
另外,《條例草案》亦優化上訴委員會的運作,令上訴委員會只在有「特殊理由」時才可收取和考慮未曾向發牌委員會提供的新材料,確保各上訴委員會採用一致的準則,令上訴人和委員更清晰知道有關安排。
理順現有在石廠暫存骨灰的行政措施
《條例草案》另一目的,是優化現時政府規範石廠的行政安排,並以法律條文的方式清楚訂明。石廠的業務涉及在龕位安放骨灰程序中的前期工作,過程中無可避免需要在石廠暫存骨灰。在草擬《條例草案》時,我們聽取了議員和業界的意見,將每份骨灰可存於石廠的時限由七個曆日增至14個曆日,以顧及石工程序因假期或惡劣天氣等因素而可能衍生的額外暫存需要。
《條例草案》生效安排
《條例草案》在獲得立法會通過後,將會在刊憲當日生效。發牌委員會會考慮相關因素,包括過往的運作經驗,決定「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新申請豁免書的期限。在發牌委員會訂明期限後,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骨灰所辦)會個別知會有關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並透過個案經理繼續協助他們了解《條例草案》,以及他們在《條例》在修訂後的責任。
法案委員會的審議工作
我再次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和委員,共舉行了三次會議,詳細審視了《條例草案》的條文,令其更臻完善。
我稍後會在全體委員會會議上提出修正案。修正案屬技術性質,並吸納了法案委員會的意見,以利便業界和市民理解《條例》。
回應議員的主要意見
在剛才的辯論中,我留意到有多位議員都表示希望政府加快審批,讓「截算前骨灰安置所」能早日取得牌照或豁免書。其實,「截算前骨灰安置所」的申請進度主要是視乎申請人須採取哪些行動矯正未合規的情況,和他們矯正行動的進度。因應議員的意見,骨灰所辦已進一步提升對申請人的一站式服務,加快了申請的審批程序。同時,骨灰所辦亦會主動了解每個個案是否需要相關政策局或部門提供進一步協助或澄清須矯正的事項;有需要的話會安排會議,讓相關政策局或部門與申請人直接溝通。骨灰所辦亦會要求所有與申請有關的政策局或部門須在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及資料獲傳閱後三星期內提供意見;或提供初步意見,並解釋未能提供完整意見的原因。我們相信這些措施將能協助「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早日完成矯正,並取得牌照或豁免書。
總結
主席,《條例草案》有助早日完成處理「截算前骨灰安置所」的歷史問題,並進一步優化對私營骨灰安置所的規管制度。我們亦會繼續推廣綠色殯葬。我在此懇請議員支持通過《條例草案》及稍後我將動議的修正案。
我謹此陳辭。
完
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53分
香港時間20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