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屋宇署署長於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公開聆訊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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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屋宇署署長何鎮雄今日(五月十六日)出席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第八十四號報告書》第四章「屋宇署對強制驗窗計劃的管理」公開聆訊,就匯報跟進報告書的工作的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首先我感謝審計署就屋宇署對強制驗窗計劃的管理進行了全面的審計工作,並就揀選目標樓宇、跟進法定通知,以及監察合資格人士三方面,提供寶貴的意見。
屋宇署接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建議,並且已經開始實施,以及準備實施一系列的改善措施,推進強制驗窗計劃的工作,當中包括根據過往經驗而優化揀選目標樓宇的因素及做法,正式納入部門指引,並且會在下一次選取目標樓宇諮詢委員會會議中匯報有關安排。
屋宇署一直透過改善部門的樓宇狀況資訊系統以配合執法工作,我們正在開發一個新電子化的「個案管理與報告平台」,透過該系統於法定通知期限屆滿時自動編製警告信,取代現時以人手發信的安排,從而提升執法效率。
就加強管理及監察顧問方面,我們已經更新指引,就表現欠妥的顧問發出警告信、安排面見顧問的最高管理人員,以及發出表現欠佳報告,以確保顧問按合約規定要求,完成工作。
就跟進法定通知方面,我們正提升電腦系統,提醒署方人員要按設定的時限,向業主發出警告信及定額罰款通知。如果完成檢控後,業主仍然沒有正面回應,我們會設定時限,再次提出檢控。
為協助調查墮窗事故,我們已制定標準程序,包括要求署方人員在事故現場向業主立案法團或警方等查詢,尋求協助,以找出事發單位。另外,我們亦已制定事故報告標準範本,方便將調查結果上傳至部門的電腦系統,以備存完整記錄。
針對合資格人士未能依時呈交法定文件,我們已向合資格人士發出通告函件,提醒他們遵從法定期限。如果經警告後亦無改善,署方會考慮紀律處分。該函件亦推廣使用電子表格呈交文件。
署方在抽查合資格人士呈交強制驗窗計劃文件及實地核查個案是達到目標數目,但有時因業主未能配合而用了較長時間完成核查工作。除了加強宣傳教育,我們已修訂向業主發出的邀請函件,以鼓勵業主配合部門的實地視察和核查。
在二○一七年、二○一九年、二○二四年,墮窗的個案分別為90宗、78宗、43宗。雖然數字有下降趨勢,我們同意分析有關數字有助日後揀選目標樓宇進行強制驗窗。目前,分析工作已經積極進行,預計於六月完成,以便第三季向選取目標樓宇諮詢委員會匯報分析結果。
就審計報告提出的各項建議,相關改善措施預期可於今年年底一一落實執行。
完
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