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土地註冊條例》下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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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十六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土地註冊費用(修訂)規例》(《修訂規例》),調整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提供註冊服務的費用。

  將會調整費用的類別包括:
(一)文書(包括轉讓和按揭)的註冊;
(二)買賣協議的註冊;
(三)租契、租契協議,或續訂或退回租契的註冊;
(四)其他文書的註冊;以及
(五)將任何財產或其任何份額或權益的任何押記或按揭轉讓或移轉的文書的註冊。

  政府發言人表示:「上述五類費用已近30年沒有調整,目前的費用遠低於足以收回成本的水平。政府按既定機制和『用者自付』原則,檢討並調整有關費用,大致訂於整體上足以收回提供服務全部成本的水平。為讓受影響各方逐步適應費用調整,建議在二○二五至二○二六財政年度、二○二六至二○二七財政年度以及二○二七至二○二八財政年度,分三個階段上調上述費用,每階段增幅大致為約15%至約35%。其中,第一和第二類的註冊費用與物業轉易交易相關;在費用調整後,相對一般物業轉易交易涉及的整體費用(包括樓價、印花稅、處理物業轉易的律師費和地產代理費用等),增加的註冊費用仍屬有限。至於另外三類非物業轉易相關的註冊費用,付款人以企業客戶及金融機構為主,預計費用調整對他們的影響屬可承受範圍。」調整後的費用可在土地註冊處網頁(www.landreg.gov.hk/tc/new/fee.htm)閱覽。

  《修訂規例》今日刊憲,將於下星期三(五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待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通過《修訂規例》後,新費用將分別於今年七月十六日、二○二六年七月一日及二○二七年七月一日分三個階段生效。



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