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回應臨牀實習時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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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發出:
 
  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留意到有個別團體及培訓機構就醫務化驗師基本臨牀實習時數的聲明,今日(五月十五日)回應如下:
   
  委員會作為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第359章)下成立的法定組織,不時檢視醫務化驗師的培訓安排,促進專業發展。委員會自二○二三年起已開始討論並檢討課程的實習要求,同意在培訓學時總數不變的原則下,加強學生在不同醫務化驗相關範疇的培訓,目的是確保課程與時並進,貼合醫療的最新發展趨勢。
   
  委員會轄下成立的註冊小組自二○二三年起開始討論並檢討於二○一三年制訂的基本臨牀實習時數的要求。其後,委員會並於二○二四年二月五日舉行會議,通過將原本只涵蓋四個基本範疇(即臨牀微生物及感染學、解剖病理學、化學病理學及血液學)的400小時實習時數修訂為200小時,好讓院校能騰出200小時按各自的課程特色分配作選修項目,學時總數不變。在此安排下,院校能利用騰出的時間加強學生在基本範疇的學習,或安排學生參與基本範疇以外但與醫務化驗相關的科目,如臨牀免疫學、分子技術及基因組檢測等,鼓勵不同院校在維持專業水平的前提下多元發展,並非如聲明所述「倉促將畢業前臨牀實習時數由400小時削減至200小時」。
   
  在作出決議前,委員會透過轄下的註冊小組(成員包括院校、學會成員和不同工作背景的從業員)一直與業界緊密聯繫並就各項評審要求作深入討論,先後舉行會議討論上述事宜,並成立檢視訓練課程評審準則的工作小組,邀請專家提供意見,以優化課程評審準則,並持續檢視本地和國際情況。聲明提及「未充分諮詢學術機構與業界持份者」一説並不準確。委員會樂意向醫務化驗師業界及培訓機構進一步講解修訂基本臨牀實習時數的原因,並就執行細節與各持份者緊密協作,共同推動方案的順利實行。
   
  委員會是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第359章)成立的法定組織,負責促進醫務化驗師從業員在專業實務及專業操守方面達到足夠水平。委員會成員(見附件)具廣泛代表性,來自醫務化驗專業及醫學界別、專業教育、政府、醫院管理局及私營機構。



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