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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公布36名選舉委員會當然委員的登記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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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今日(五月十三日)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36名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當然委員的登記為有效。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附表第5J條,擔任該附表第2A部訂明的指明職位的人士可登記為選委會當然委員。如有關人士沒有資格登記為當然委員或身兼多於一個指明職位,他/她可指定由在相關團體(就該指明職位而言者)中擔任職位的另一人登記為當然委員。
   
  選舉事務處共收到36份當然委員的登記。資審會在審查後,裁定這36份當然委員的登記為有效。涉及的界別分組和指明職位如下:
 
界別分組 指明職位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
  • 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
  • 香港規劃師學會會長
  • 香港房屋協會主席
  • 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
  • 海濱事務委員會主席
  • 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主席
教育界
  • 香港大學校長
  • 香港中文大學校長
  • 香港城市大學校長
  • 香港教育大學校長
  • 嶺南大學校長
  • 由保良局指明的職位
  • 由東華三院指明的職位
工程界
  • 機場管理局董事會主席
  • 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
  • 電氣安全諮詢委員會主席
  • 氣體安全諮詢委員會主席
  • 能源諮詢委員會主席
  • 橋樑及有關建築物外觀諮詢委員會主席
  • 食水安全諮詢委員會主席
醫學及衞生服務界
  • 香港醫務委員會主席
  •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主席
  • 香港助產士管理局主席
  • 脊醫管理局主席
  •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院長
  • 醫療輔助隊總監
社會福利界
  •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執行委員會主席
  •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主席
  • 社會服務發展研究中心理事會主席
  • 東華三院董事局主席
  • 保良局董事會主席
  • 仁濟醫院董事局主席
  • 博愛醫院董事局主席
  • 仁愛堂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 九龍樂善堂常務總理會主席
  • 無國界社工有限公司董事會會長
 
  資審會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擔任主席,並由三名官守成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及三名非官守成員(梁愛詩、范徐麗泰及劉遵義教授)組成。根據《基本法》附件一,資審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委員候選人(包括選委會的當然委員)的資格。資審會就有關人士是否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決定。
 
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