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司法人員任命: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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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表示:「我很高興接納推薦委員會就任命楊偉廉爵士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推薦。楊偉廉爵士於二○二二年四月退任新西蘭最高法院(即新西蘭的最終上訴法院)常任法官。楊偉廉爵士地位崇高、聲譽卓著。我深信他對終審法院將有實質的貢獻。」
「楊偉廉爵士獲任命後,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名單將包括六位來自英國、澳洲及新西蘭的傑出法官。這些具聲望的海外法官加入終審法院作為非常任法官,彰顯《基本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他們的參與顯示外界對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並讓香港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保持緊密聯繫。我相信這些傑出且具豐富司法經驗的海外法官將繼續是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獨特優勢。」
《基本法》第九十條及條例第7A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將會就有關的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楊偉廉爵士的簡歷見附件。
完
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