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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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宣布推出為期三年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試行計劃),對象為連續三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的40歲或以上中高齡人士。若他們連續完成六個月工作,可獲發放最高10,000元津貼,而連續完成12個月工作則再多10,000元津貼,以加大他們重投工作的誘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進一步完善試行計劃,例如調高津貼金額,以及加強就業輔導、工作轉介及入職後跟進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二)有否就試行計劃訂立績效指標,並適時檢視該計劃在推動中高齡人士再就業方面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勞工處於二○二四年七月十五日推出為期三年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再就業計劃),鼓勵連續三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的40歲或以上人士投入就業市場。每名合資格參加者連續完成六個月全職工作可獲再就業津貼10,000元;而連續完成12個月全職工作可獲額外10,000元。兼職工作可獲半額津貼。再就業計劃推行期間,每名參加者可獲發再就業津貼的上限為20,000元。就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再就業計劃的反應十分理想,二○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至二○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已錄得超過38 000名參加者及超過16 000宗就業個案,遠超原定在推行計劃三年期間可惠及6 000名就業人士的目標。
勞工處為再就業計劃參加者提供免費和多元化的就業服務。參加者除可經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網站(www.jobs.gov.hk)、各區就業中心、電話就業服務熱線(2969 0888)或其他渠道尋找工作外,勞工處亦不時舉辦大型中高齡招聘會及地區性兼職工作招聘會等,促進中高齡人士就業。同時,政府委聘兩個服務機構,於全港設立12個服務點及兩條計劃電話熱線,協助推行計劃。
勞工處會密切監察再就業計劃的實行情況,並因應就業市場的狀況及持份者的意見,適時調整計劃的執行細節。
勞工處計劃於二○二六年第一季就再就業計劃進行中期檢討,評估計劃的成效及擬定未來路向。由於就業個案數目受經濟、勞工市場及求職人士個人情況等因素影響,為計劃制定關鍵績效指標並不合適。
完
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15分
香港時間11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