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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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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國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政府資料,二○二四至二五年度(截至二○二五年二月)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兩項人才計劃)的獲批個案中,有近五成申請人的每月薪酬為20,000元以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在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及二○二四至二五年度就兩項人才計劃分別接獲、批准及拒絕多少宗申請,並按「短期就業」及「非短期就業」個案列出分項數字;

(二)政府於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及二○二四至二五年度批准第(一)項所述的非短期就業個案中,(i)申請人所任職的行業/界別分布及工資中位數,以及(ii)申請人的最低及最高月薪和其任職的行業/界別分別為何(按年度及人才計劃列出);及

(三)政府於二○二四至二五年度批准第(一)項所述的短期就業個案中,申請人的最低及最高日薪,以及其任職的行業/界別分別為何(按人才計劃列出)?

答覆:

主席:

  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為就業掛鈎的人才入境計劃,由市場主導。企業若有職位空缺,並能藉市場供應測試證明該職位面對本地招聘困難,便可經由上述就業掛鈎入境計劃提出申請聘用外來人才。獲聘外來人才須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相關範疇的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而其獲聘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薪酬福利亦須與當時本港專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由於人才清單表列的均為本港缺乏人才的專業,如在上述入境計劃下聘請外來人才的職位屬人才清單上的專業,則企業無需在申請前進行市場供應測試。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設有機制就入境計劃的申請進行嚴格審批,確保獲批申請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包括薪酬福利須與當時相關行業的市場薪酬福利相若。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入境處後,現答覆如下:

(一)過去兩年,一般就業政策接獲逾67 000宗申請,同期獲批和被拒的申請數目分別為近63 000宗和近1 000宗。在獲批的申請中,約七成為聘用期少於12個月的短期職位,其餘約三成則為聘用期為12個月或以上的長期職位。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過去兩年共收到超過53 000宗申請,同期獲批和被拒的申請數目分別為約47 000宗和約600宗。約46%獲批申請為短期職位的個案,長期職位則佔獲批申請的約54%。有關分項統計數字載於附件一。

(二)及(三)過去兩年,在一般就業政策下獲批來港擔任長期職位的人士中,以從事旅遊業的人數最多,其次為學術研究和教育以及金融服務。至於在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獲批來港擔任長期職位的人士則以從事商業和貿易的最多,其次為金融服務以及學術研究和教育。這些獲批入境人才的每月薪酬組別,以介乎於20,000至39,999元的為數最多,其次為介乎於40,000至79,999元。由於每宗個案涉及的職位性質、種類及合約長短各有不同,因此薪酬水平亦存有差異,不宜直接比較。

  根據上述就業掛鈎入境計劃獲批來港擔任長期職位的申請人按其所屬行業/界別及每月薪酬的分項統計數字載於附件二。

  入境處沒有備存提問涉及的其他分項統計數字。
 
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1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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