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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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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有關的士服務及投訴數字的查詢,運輸署發言人今日(四月三十日)表示,政府銳意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質素,採取不同措施持續改善的士服務。與此同時,政府亦正就規管網約車平台進行研究,檢視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整體需求,並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依法打擊非法取酬載客活動。

  發言人表示:「運輸署今日與的士業界會面,就提升的士服務質素和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交換意見,並重申政府將持續依法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保障市民的安全及利益。」

改善的士服務

  政府已推行一系列提升的士服務質素的措施,包括實施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和兩級制罰則,加強對的士司機違法行為的阻嚇力。此外,政府已推出的士車隊制度,透過引入系統化管理、善用科技的車隊,為乘客提供優質服務。選出的五個車隊營辦商正密鑼緊鼓籌備,預計將於今年七月底前投入服務。

  另一方面,政府建議規定所有的士必須在車廂內安裝車廂攝錄機、行車記錄儀和全球衞星導航系統,以更好地保障乘客的權益。同時,政府亦建議規定所有的士司機必須提供電子支付方式。政府現正跟進相關建議的立法工作。政府希望透過各項措施,多管齊下,與的士業界攜手全面提升的士服務質素,讓乘客有更好的乘車體驗。

規管網約車平台

  對於透過不同通訊科技以使用互聯網或手機應用程式召喚或預約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政府一直持開放態度,但相關平台必須確保所提供的載客服務合乎法規,保障乘客的安全及利益。運輸署正進行研究,檢視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整體供求。政府在全面考慮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工作小組」的報告及所收集到的意見和相關數據後,會於今年內就規管網約車平台、合規服務的車輛和司機的相關牌證要求等訂定立法建議。

依法打擊非法取酬載客

  《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2(3)條訂明,任何人士或機構如欲安排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有關車輛必須根據《條例》的規定,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運輸署已再次去信提醒營運商須遵從相關法例規定。當接獲懷疑有車輛提供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個案,運輸署會視乎實際情況把個案轉交警務處跟進。

  警務處一直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並透過不同渠道收集情報,以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若發現有足夠證據證明未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車輛涉嫌被用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會馬上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警務處會繼續調配適當資源以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保障乘客和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認清出租汽車許可證 免受風險

  發言人提醒有意使用出租汽車服務的市民,在出發前向服務提供者查詢或使用運輸署網上查詢系統(www.gov.hk/hirecarpermit),查證有關私家車是否已獲發出租汽車許可證。

  署方重申,乘客使用非法出租汽車服務可能蒙受風險。當發生交通事故,提供非法出租汽車服務的車輛的第三者責任保險或會失效。市民可參閱運輸署出租汽車許可證專頁了解詳情。
 
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5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