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醫務衞生局局長就動議二讀《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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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動議二讀《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推行新一階段的控煙措施。
「吸煙危害健康,而健康是最大的財富。」這兩句說話,小孩子都懂得說,可見吸煙既危害健康,亦影響財富,其背後揭示的禍害亦遠超個人層面。吸煙引致肺癌、喉癌、心臟病、中風等嚴重疾病,會為社會整體帶來沉重負擔。本港於二○二一年因煙草禍害帶來估計每年約82億港元的經濟損失。香港現時仍有9.1%的吸煙率,即約58萬人有每日吸煙的習慣。面對人口老化、慢性疾病人數上升、醫療成本上漲的多重挑戰,如果再加上吸煙造成的健康問題,香港的醫療系統會百上加斤。
煙草商一直透過具有誤導性的宣傳伎倆,將有害甚至可以致命的煙草產品不斷改頭換面,例如推出另類吸煙產品(另類煙)、五花百門的加味煙,以掩飾煙草產品的禍害,吸引更多人特別是我們的年輕人染上煙癮,為煙草生意加入「新血」,取代因年長、吸煙致病或戒煙而流失的客源。這種禍害新一代的詭計,實質上是透支社會的財富、健康甚至生命,牟取暴利。
面對煙草禍害和煙草業不斷演化的滲透策略,控煙工作就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二○二三年控煙策略公眾諮詢中,九成市民支持進一步降低吸煙率。社會的共識是應主動推出有針對性和前瞻性的控煙措施,否則最終將導致香港數十年來的控煙成果付諸東流。
醫務衞生局去年六月公布整體控煙策略,定下短、中、長期措施。《條例草案》旨在為十項短期控煙措施中的其中八項提供法律基礎,另外兩項措施,即檢視煙草稅調整步伐和加強戒煙服務,正持續進行,不涉及今次立法。
新一階段控煙措施會首要重點打擊私煙,以確保其他控煙措施能夠發揮最大成效。我們建議引入完稅標籤制度,讓前線執法人員、業界,以至市民更有效地分辨已完稅煙和未完稅煙,打擊市面上的「白牌煙」,預計將於二○二五年第三季推出先導計劃,目標於二○二七年第二季全面實施。另外,為加強打擊違法私煙,我們建議加重未完稅煙草所涉罪行最高罰則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以及將旅客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罪行不予檢控的罰則提高至5,000元,以及繳交貨品稅款的五倍。我們亦建議售價低於煙草稅的煙支須證明已經課稅。有關的建議將於修訂條例刊憲後即時生效。
新一階段控煙措施的另一重點,是防止新世代吸煙。近年世界各地出現日漸流行的另類吸煙產品,替代已逐漸不受歡迎的傳統煙,加上不同香味並改頭換面,吸引我們的新一代成為煙民,當中不少更加設計成玩具般,誘使年輕人染上煙癮。
三年前的今日,即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是香港控煙工作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就是在這議事廳,我們立法通過了由當日開始,香港禁止進口和售賣另類煙,反映社會有廣泛共識禁止另類煙草產品。過去三年,本港實際上已經沒有任何合法獲取另類煙的渠道。但是很遺憾,我們的青少年在禁令實施了三年下,仍然接觸到另類煙,特別是電子煙,甚至以電子煙吸食含有太空油毒品的毒煙彈,情況令人髮指。是誰提供這些另類煙產品去禍害我們的年青新一代?就此,政府建議由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起,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用物質,遏止另類煙的使用,有助從根本打擊使用另類煙吸食毒品或有害物質的行為,我們會視乎需要考慮進一步措施,包括禁止管有「煙機」。
加味煙亦是煙草商吸引新世代吸煙的伎倆,為刺喉有害的煙霧作掩飾,好像毒藥包上糖衣一樣。調查顯示,越年輕的人士吸食加味煙的比率越高,而首次吸煙時吸食加味煙的比率亦達到七成。我們建議禁止售賣含有指明添加劑的傳統吸煙產品,待完稅標籤制度全面實施後,即約在二○二七年第二季,方實施加味傳統煙的禁令,並且在首階段先禁售非薄荷味加味煙,稍後階段才擴展至所有加味煙。
煙草商亦一直利用產品包裝設計去操縱消費者對產品風險的判斷,分散消費者對健康忠告的注意。為抗衡這類宣傳伎倆,我們建議實施全煙害警示包裝,規定包裝須統一設計,目標在二○二七年第二季與完稅標籤制度同步實施。
另外,為進一步避免青少年接觸吸煙產品,政府建議由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任何傳統吸煙產品或另類煙。
二手煙危害公眾健康,新一階段控煙措施將會增設禁煙區保護「老、幼、病、弱」。我們會將幼兒中心、學校、院舍、醫院等處所出入口三米以內範圍劃為禁煙區,並透過立法改變對吸煙行為的社會規範,引入排隊禁煙,包括排隊等候登上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排隊進入市民常到的地方如體育場、博物館等禁止吸煙措施。另外,違反吸煙條例的定額罰款額由二○○九年,即過去十六年,從未調整,我們亦建議把定額罰款提高至3,000元,於二○二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有意見認為應在人群熙攘的區域加強控煙,例如禁止邊行邊吸的行為,降低公眾接觸二手煙的機會。考慮到執法的可行性及香港情況,作為替代,我們建議賦權指定某區域為禁煙區,提供更大彈性,讓政府在經考慮當區人流量、二手煙嚴重程度、市民和區議會意見,以及劃設豁免地點的可行性和需要等因素後,將指定範圍的地方劃為禁煙區。在禁煙區內,不論所謂「火車頭」在移動或是「停站」,均不能吸煙,以杜絕二手煙害。
主席,我們提出的控煙措施有科學和海外經驗實證成效,亦有廣泛社會共識,而且亦吸納不同意見,循序漸進。整套方案能令我們向「活力健康、無煙香港」邁進。我亦要再三強調:對香港,控煙能夠贏健康,而不會輸經濟,煙草造成的禍害才要全香港市民一起「埋單」;對煙民,吸煙已經不是一個知情同意下的選擇,下定決心戒煙才能夠真正得到自由。我期望議員支持通過《條例草案》,攜手推動控煙工作。
多謝主席。
完
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