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中小學的寄宿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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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毓偉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政府推出多個人才入境計劃,隨着人才及其子女受養人抵港,來港就讀中小學的非本地學生越來越多。然而,據報部分人才因需跨境工作無暇照顧子女,而本港中小學甚少附設寄宿設施,令坊間出現不同模式的寄宿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全港提供寄宿設施的中小學的以下資料:學校數目、宿位數目、宿位入住率及當中非本地生的入住比例,並按學校類別(即公營、直資及私營)列出分項資料;

(二)過去五年,當局有否接獲及批准學校增建寄宿設施的申請;如有,詳情及涉及的宿位數目為何;

(三)鑑於現時政府並未有對學校以外的寄宿服務(包括寄宿中心或寄宿家庭)作出監管或制訂全面指引,當局會否就此進行研究及推出措施,以加強保障來港就讀中小學的非本地學生;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有意見認為,現時本港中學教育漸趨多元並具不同特色,在學校增設寄宿服務不僅能有助學生學習生活紀律、群體協作和獨立生活,同時也便利外地學生來港研學及交流,當局會否研究在各類型學校增設寄宿設施的需要性及數目;及

(五)現時全港有多少幅規劃作教育用途但並無用於營辦學校的閒置土地;當局有否諮詢教育界,以了解他們對利用該等用地作寄宿設施的意向,並提供協助?

答覆:

主席:

  香港多元和優質的教育是吸引人才來港的因素之一,香港特區政府近年推出及優化各項人才計劃,廣納香港發展所需的人才,豐富本地的人才庫。教育局透過不同教育配套,支援經各項人才入境計劃來港人士的隨行子女(即受養人)入讀香港學校,並協助他們盡早融入本地學習環境。
  
  就梁毓偉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二○二二/二三至二○二四/二五學年(註)全港提供宿舍服務的普通中小學數目及宿位數目表列如下:
 
學校類型 提供宿舍服務的
中小學數目
宿舍核准容納人數
公營學校 5 947
直接資助計劃學校 8 1 710
私立學校 3 902
總數 16 3 559
註:過去三年的數字沒有變動。
 
(二)至(四)由於香港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基本上以家長的選擇和「就近入學」為依歸,而家長又可為子女選擇於同一校網升讀中學,加上香港交通網絡完善而服務又便捷,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寄宿需求不高。一般而言,現時各類型學校增設寄宿服務主要是用作豐富本地學生學習經歷,以及照顧小量非本地學生的住宿需要。

  近年推出的各類人才計劃旨在吸引多元人才來香港發展和定居,而人才子女如果以受養人身分隨行赴港,一般會與父母同住,以方便照顧和適應。人才子女也可以像其他本地生一樣,入讀各類型的學校。如有受養人有寄宿服務需要,其父母可選擇有提供宿舍服務的學校。

  個別學校如有教育需要,而現有校舍、空間和人手等配套條件亦許可,可向教育局申請以自資模式提供宿舍設施及服務。過去五年,本局共接獲及批准兩所學校申請增建附設寄宿設施,分別提供59個及92個宿位。

  寄宿學校的設施及管理須符合《教育規例》(第279A章)等有關規定。學校以外的住宿安排亦須符合所有相關法律及規定。教育局會密切留意非本地學生的住宿需要,包括不同類型學校所提供的寄宿設施,並會與學界及有關政府部門保持溝通,適時檢討相關安排。
  
(五)空置校舍和校舍用地是珍貴的公共資源。按現行空置校舍用地的中央調配機制,本局會因應校舍的面積、地點和樓宇狀況等因素,以及教育需要和相關政策措施,檢視空置或即將空置的校舍是否適合保留作中小學用途。當無需保留空置或即將空置的校舍作中小學用途,教育局會釋放有關用地,交由規劃署考慮作其他合適的長遠用途。

  自機制於二○一一年實施以來,本局共釋放約260幅空置或即將空置的校舍用地;當中約160幅空置校舍用地改作合適的長遠用途,包括公私營房屋、社會福利設施、公園、藝術中心和職業訓練中心等,或由不同政府部門作短期用途。其餘約100幅用地主要為村校或屬私人土地。按照現行校舍分配機制,教育局當確認空置或即將空置校舍或建校用地需分配作學校用途,一般會公開邀請全港合資格團體提交申請,並會透過網頁公布。



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