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二十題:改革G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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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惟宏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在二○二三年就GEM(前稱「創業板」)上市改革進行諮詢並完成修訂《GEM上市規則》。然而,據報一系列優化措施推出後,去年只有三家企業在GEM上市,有業界人士認為,GEM仍發揮不到應有的功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港交所有否評估GEM改革的成效,包括是否達到預期的目標(不限於新上市公司的數目和集資金額),以及有何具體數據或指標顯示改革後GEM對發行人的吸引力有所提升;如有評估,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有意見指出,GEM的核心問題在於市場流動性不足及投資者參與度較低,政府有何具體措施提升GEM的市場流動性,吸引更多海內外投資者參與,從而增強市場的活力和韌性;
(三)政府會否與港交所重新檢視GEM的定位和制訂其長遠發展策略,並與其他金融政策相互協調,以確保香港的投資及融資市場保持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
(四)鑑於許多中小企業反映在GEM上市的成本偏高,窒礙其上市意欲,政府會否推動監管機構作出改革或放寬有關的上市要求,以減輕中小企業在GEM上市的融資成本;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政府會如何提供一個合適的融資平台,讓未能滿足主板上市要求的中小企業能在港上市(不論在GEM或其他新板上市)?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五個部分,經諮詢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後,現回覆如下:
GEM的定位是為中小企業提供集資平台,支持他們創新發展,創造價值及業務增長。為了提升GEM對發行人和投資者的吸引力,港交所於二○二四年一月實施了一系列GEM改革措施,包括為大量從事研發活動的高增長企業推出新的財務資格測試、推出新的「簡化轉板機制」,及劃一GEM及主板發行人的持續責任等。
政府、監管機構和港交所一直密切留意各地股市的發展和相關措施的成效,持續審視實施經驗和市場情況。整體而言,新股市場在二○二四年逐漸蓬勃,企業對在香港融資的信心增強。二○二四年香港新股總集資額超過870億元,按年上升接近九成,全球排第四位。自GEM改革以來,二○二四年共有三家公司在GEM上市。港交所截至今年三月底正處理超過100宗的上市申請,當中也有GEM上市申請。流動性方面,證券市場成交量屢創新高,包括主板和GEM的整體平均每日成交額按年上升百分之二十六。今年首三個月的整體平均每日成交額按年上升百分之一百四十四。GEM於今年三月的每日平均成交額約7,800萬元,按年上升百分之七十七。在新實施的「簡化轉板機制」下,今年二月已有一家公司成功轉至主板上市。
影響GEM新股上市和流動性的因素很多。例如,地緣政治影響環球市場和資金流向,投資者的風險胃納取向較為保守,更多關注有業績支持的成熟企業。中小企業對上市集資的需求也會受經濟增長放緩、行業前景、市場投資氣氛及利率政策等不同外在因素影響。
為配合最新經濟趨勢和企業需求,進一步整體加強香港作為一個全方位集資中心的競爭力,證監會和港交所正推進全面的上市制度改革檢討,包括審視上市要求和上市後的持續責任;檢視上市規例和安排,改善審批流程;優化雙重主要上市及第二上市門檻,以及檢討市場結構。有關改革會檢視不同板塊的功能和定位,以更好服務不同類型和背景的企業,包括中小型及初創企業的融資需要。港交所和證監會目標在今年內按「成熟一項、公布一項」就不同範疇分批提出優化建議,諮詢市場。
企業上市審批是審視上市申請人合規和維持市場質素的重要步驟,其根本目的是保障認購有關股票投資大眾的權益,尤其是部分對公司財務未必具備專業知識的零售投資者。根據港交所的資料,截至二○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12個月呈交上市委員會作考慮的上市申請,由上市申請受理至發出聆訊文件函之間,港交所所需總營業日數的中位數為28日,而上市申請方所需日數(註)的中位數為49日。要維持企業上市日程確定性,在明確規範的程序之外,也有賴各個專業機構高效的服務,協助上市申請人呈交所需資料,並回應監管機構提出的相關事宜。現時企業上市的成本主要包括支付給保薦人、法律顧問、會計師等專業服務的費用。有關費用根據個別上市申請的情況由上市申請人與各專業機構按市場機制自行商定,與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申請的要求並無直接關聯。
註:包括回應港交所及監管機構提出意見所需的時間等。
完
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