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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培育國際一流律師事務所及仲裁機構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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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培育國際一流律師事務所及仲裁機構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感謝委員會邀請我和我的同事出席今天的會議,聆聽各位委員及業界代表就培育國際一流律師事務所及仲裁機構的意見。我先向大家扼要介紹律政司在這方面的工作:

(i)培育香港法律專業人士;
(ii)粵港澳大灣區及香港與內地法律合作;及
(iii)培育仲裁機構。

(i)培育香港法律專業人士

  一直以來,香港法律業界實施行業自我監管制度。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兩個專業組織,即香港律師會(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大律師公會),獲賦權藉制定附屬法例方式在執業、行為操守、紀律、考試及持續進修等範疇規管他們的會員。該條例訂明,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須獲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事先批准,才可訂立相關規則及規例。基於此項重要原則,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必須按照有關法律,獨立地行使有關權力和職能,而相關改革和建議也必須由法律專業團體提出。

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

  為發揮香港雙語普通法制度以及「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由律政司牽頭成立的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於二○二四年十一月八日啓動成立。學院善用香港的中英雙語普通法和國際化格局,為地區內外的法律專業人士提供交流平台,並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學院積極推動多項能力建設項目,為本地、國家和國際的法律和爭議解決業界提供培訓,如今年一月和二月,分別與國家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司法部合辦了香港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和全國涉外仲裁人才培訓班(香港);並於三月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共同舉辦氣候變化與國際貿易法會議。

  同時,學院會積極與本地、內地及國際法律專業機構合作,為本地的業界進行培訓,包括:今年六月為本地法律界舉辦「2025年內地民商事法律實務課程」,以及九月下旬在香港為東盟成員國檢察官和本地法律從業人員舉辦的刑事法研討會。這些培訓項目將促進香港法律人才的交流與培養,也進一步強化了香港在區域內的法律服務領導地位,尤其在培育香港法律專業人士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推動本地法律行業發展

  為協助推動本地法律行業發展,律政司將於今年五月舉辦每兩年一次的香港法律服務論壇。第七屆論壇選址「一帶一路」的節點城市西安,向陝西及鄰近地區的法律界及企業介紹及推廣香港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論壇在內地享負盛名,各界亦一直反應踴躍。律政司將一如既往積極向內地企業及其他服務使用者推廣香港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

  符合條件的香港律師和大律師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並取得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後,可以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涵蓋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截至二○二五年三月底,已有超過550名港澳律師取得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證。

  由於這些大灣區律師具備雙重執業資格,他們可以為有意「走出去」的內地企業和有意在大灣區投資的外國企業提供跨法域的法律服務。

  律政司會繼續積極配合內地相關機關的工作,支持大灣區律師的專業發展,助力拓展大灣區法律服務。

(ii) 粵港澳大灣區及香港與內地法律合作

  粵港澳大灣區坐擁「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律政司其中一項重點工作,是積極在內地,尤其是粵港澳大灣區,推廣香港的法律以及爭議解決服務,為業界開拓更多機遇,增強業界發展的動能。其中一項最新的措施,是落實「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的擴展,讓企業有更大自由度選用香港法律,以及利用香港的法律專業服務。

  相關措施的最新發展,我已經在三月十四日的會議上向各位委員介紹過。簡單來說,由今年二月十四日起,「港資港法」已經由深圳前海擴展至深圳市及珠海市,而「港資港仲裁」措施則在內地自貿區以外,進一步涵蓋了大灣區內地九市。同時,受惠的「香港投資企業」的定義也獲放寬,無論港資股東的投資比例是多少,只要有關港資企業在剛才提及的試點城市註冊,均可受惠於相關措施。

(iii) 培育仲裁機構

  政府致力將香港發展為亞太區領先的國際仲裁中心,並成為本地及海外各方首選的仲裁地。

香港法律樞紐

  多年來,律政司一直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仲裁機構來港設立辦事處。為吸引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機構於香港設立辦事處或提供服務,律政司於二○二○年十一月在中環中心地帶設立香港法律樞紐。多個國際仲裁機構已來港設立辦事處,包括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中心及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秘書局亞洲事務辦公室等。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作為香港的仲裁機構之一,在國際上備受肯定。根據《2025年國際仲裁調查》,香港與新加坡並列全球第二大受歡迎仲裁地;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規則更獲評為亞太地區最受歡迎的仲裁規則,與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並列全球第二,充分展現香港長期保持國際首選仲裁地的領先地位,以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全球仲裁服務市場中仍具競爭優勢與吸引力。從作出最終仲裁裁決結案所需的時長而言,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二○一三年至二○二三年期間管理並作出最終裁決的仲裁案件的平均時長與其他國際仲裁機構的時長相若。

恆常推行及優化「為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的人士提供便利先導計劃」

  為滿足需求日增的香港仲裁服務,政府於今年三月一日起恆常推行及優化「為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的人士提供入境便利計劃」(便利計劃)。該計劃允許合資格人士以訪客身分參與仲裁程序,毋須申請工作簽證。便利計劃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理想仲裁地的優勢,為當事方及法律代表提供極大便利,同時吸引更多國際專家來港參與仲裁。

  透過便利計劃及相關政策,相信更多當事方將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為香港的法律專業人士及仲裁機構帶來更大商機。

帶領法律及爭議解決界別的代表團出訪

  此外,律政司一直積極協助香港的仲裁機構探索合作和發展的機遇。律政司率領由律師會、大律師公會和替代爭議解決機構代表等組成的代表團分別於二○二四年五月訪問了中東的沙特阿拉伯王國利雅得,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布扎比和迪拜,以及於二○二四年九月訪問了東盟成員國越南和馬來西亞,透過各項的交流活動,向當地人士推廣香港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優勢。於二○二五年二月,律政司亦積極支持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利雅德國際商事爭議周舉辦座談會,持續向中東國家推廣香港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

結語

  律政司將繼續與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和主要的替代爭議解決機構保持緊密合作和溝通,並希望在今天的會議中聆聽大家的真知灼見,一起鞏固香港在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多謝主席。
 
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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