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今日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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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醫衞局)去年六月公布整體控煙策略,定下控煙策略方向及短、中、長期措施,減低吸煙產品對社會的禍害,保障巿民健康。各項措施圍繞控煙策略的四大方向制訂,即「管供應、降需求」(降低吸煙產品的需求及供應)、「禁宣傳、減引誘」(減少吸煙產品的吸引力)、「擴禁區、免煙害」(保障公眾免受二手煙侵害),以及「重教育、助戒煙」(加強提供戒煙服務),以循序漸進和多管齊下的方式推動控煙進程。在已公布的十項短期控煙措施當中,有八項措施須修訂法例。
《條例草案》旨在修訂《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第600章)等條例,為推行以下八項短期控煙措施提供法律基礎:
(一)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
- 入口商/本地生產商需確保每包已完稅煙在市場銷售時均已附貼完稅標籤
- 禁止售賣或供應任何沒有在封包附貼完稅標籤的煙
- 售價低於煙草稅的煙支須證明已課稅
- 計劃於二○二五年第三季推出先導計劃
- 正式推行時間將另行指定,計劃於二○二六年第四季展開過渡階段,目標在二○二七年第二季全面實施
(二)提高未完稅煙草相關罰則
- 相關罪行最高罰則由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提高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
- 把有關罪行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容許海關凍結與違法煙草活動相關的資產
- 《應課稅品條例》下有代價地就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罪行不予檢控的罰則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
- 計劃於修訂條例刊憲後即時生效
(三)禁止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另類煙)
- 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用物質(即煙彈、加熱煙支和草本煙)
- 在公眾地方吸食或使用另類煙將視作管有並違規
- 對管有少量另類煙用物質及並非作商業用途的違規個案引入定額罰款3,000元
- 計劃於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實施
(四)實施全煙害警示包裝的規定
- 規定傳統吸煙產品包裝須統一設計,限制或禁止在包裝上展示除以指定顏色和字體顯示的品牌和產品名稱以外的標誌、顏色、品牌圖像或促銷信息,減少包裝的宣傳效果
- 正式推行時間將另行指定,目標在二○二七年第二季與完稅標籤制度同步實施
(五)排隊時禁止吸煙
1. 禁止排隊輪候公共交通工具時吸煙
- 禁止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在2人或多於2人的隊列中輪候登上公共交通工具(例如輪候巴士、小巴、的士和電車等)時作出吸煙行為
- 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的劃定範圍內(例如巴士站候車亭下的範圍或地面清晰示意排隊位置的界線內)逗留時禁止吸煙
- 指定處所包括有較高人流量、容易出現排隊人龍的地方,例如醫院、指明診所或健康中心、公眾遊樂場地和泳池、體育場等
- 兩人或以上身處輪候隊伍進入指定處所,或在指定處所範圍輪候均禁止吸煙
- 計劃於二○二六年一月一日實施
(六)擴大法定禁煙區
- 擴大法定禁煙區至指定處所(即幼兒中心、院舍、學校、醫院、指明診所及健康中心)專用出入口3米範圍內的公眾地方
- 賦權醫衞局局長按照地區情況並視乎實際需要訂立大範圍禁煙區,並設定適用條件及豁免情況
- 吸煙罪行定額罰款金額提高至3,000元
- 計劃於二○二六年一月一日實施
(七)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吸煙產品
- 提供小量傳統吸煙產品個案,定額罰款3,000元,超額個案最高罰款25,000元
- 提供另類煙的最高罰則為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 計劃於二○二六年一月一日實施
(八)禁止加味傳統吸煙產品
- 禁止售賣含有指明添加劑的傳統吸煙產品,抗衡煙草商以加味劑掩飾傳統吸煙產品毒性,引誘年輕人吸煙的意圖
- 首階段先禁止含有除薄荷味外指明添加劑的傳統吸煙產品
- 引入證書制度,規定供應商分發傳統吸煙產品須領有由衞生署署長發出的合規證明書
- 相關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 正式推行時間將另行指定,計劃待完稅標籤制度全面實施後(即二○二七年第二季左右)方正式推行
至於另外兩項短期措施,即「持續檢視增加煙草稅的成效和未來調整的步伐」和「加強戒煙服務和宣傳教育」,正持續進行,並不涉及立法。
醫衞局發言人說:「政府致力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透過不同措施進一步降低本港吸煙率和減少二手煙對市民的影響,保障巿民健康。為進一步減輕煙草對公眾健康的威脅,政府有必要採取更進取的措施,以遏制煙草使用,減少其對社會的禍害。醫衞局權衡了措施成效、可操作性和公眾接受程度等因素後,在去年提出各項措施,其後持續考慮社會上不同持份者的意見,進一步完善修例建議的細節。」
根據政府統計處數據,二○二三年本港習慣每日吸食傳統煙的15歲及以上人士的比率為9.1%,代表本港現時仍有約58萬人有每日吸食傳統煙的習慣。
醫衞局發言人說:「吸煙者因吸煙而引致的各種疾病會為醫療系統和社會整體帶來沉重負擔。一項本地研究顯示,本港於二○二一年因使用煙草所致的健康問題,帶來估計相當於每年約82億港元的經濟損失。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期望立法會支持並通過《條例草案》,共同構築遏制煙禍的法律框架,邁向『無煙香港』。」
完
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3時15分
香港時間13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