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就生產者責任制共同法律框架及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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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主席、各位委員。
生產者責任計劃是香港廢物管理策略其中一項主要政策工具。基於污染者自付原則和環保責任的理念,生產者責任計劃要求相關持份者共同分擔妥善處理廢棄產品的責任,以期避免和減少有關產品對環境的影響。
為了更有效率推出不同生產者責任計劃,我們建議訂立適用於不同產品的生產者責任計劃共同法律框架,並曾於二○二三年十一月諮詢委員會的初步意見。現在草擬修訂條例草案的工作即將完成,今日特此向委員會報告,如獲得委員會支持,我們計劃於今年上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
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將會是共同法律框架下首先推出的生產者責任計劃。我知道坊間很關心計劃將來會怎樣推行,所以我們今日亦向委員會簡介有關計劃的初步構想,好讓制定計劃時盡早吸納委員意見。我們正就計劃細節繼續和相關持份者溝通,並會在制定相關規例前再次諮詢委員會意見。
接下來,我請環境保護署副署長(減廢)鄭健先生向各位委員匯報共同法律框架修訂條例草案的最新進展和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初步構思。
完
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30分
香港時間1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