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拘捕出售纜車票兌換券的無牌小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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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者分別為49歲男子及21歲女子(均持有香港身份證)。行動中,食環署人員檢獲纜車票兌換券、價目牌、金屬摺枱及八達通流動收款機等物品。
食環署提醒,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除非持有本署簽發的有效小販牌照,否則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販賣,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涉案的貨物及設備會被檢取及充公。此外,如無牌販賣活動同時引致阻塞公眾地方,違例人士會被加控《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萬五千元或監禁三個月。
食環署會繼續與各相關機構和部門進行商討,研究從纜車門票的源頭着手,以遏止無牌販賣纜車票活動。
完
2025年1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16分
香港時間21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