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專營巴士營辦商的非票務收入
********************
問題:
三個專營巴士營辦商(營辦商)近日申請加價。有意見指出,政府應容許營辦商增加更多非票務收入,以減輕巴士票價加幅轉嫁市民的壓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及城巴有限公司(城巴)除了車費收入外,有何其他收入來源;
(二)是否知悉,過去10年,非票務收入佔九巴及城巴的總收入比例為何;
(三)鑑於現時營辦商在政府土地上加設更亭等設施需繳付市值租金,而據報地政總署亦會要求在巴士車廠外牆增設廣告位的營辦商補回地價,政府會否豁免相關要求,以減輕營辦商的開支;及
(四)會否考慮容許九巴及城巴增加更多非票務收入,例如容許它們在公共運輸交匯處或巴士總站增設小型便利店及咖啡店,甚至利用巴士車廠地下的一或二層作其他商業用途;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鼓勵及協助專營巴士營辦商採取多管齊下的方式開源節流,包括通過巴士路線重整以優化巴士服務網絡、進一步提升營運效益,以及研究不同途徑增加非票務收入,以紓緩部分加價壓力。
就李鎮強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在不影響專營巴士服務有效及安全運作的前提下,現時營辦商已獲批准透過多個途徑賺取非票務收入,包括在巴士車身、車廂、有蓋巴士站等展示廣告;通過商業合作或贊助為市民提供免費乘車;利用巴士車廠為非專營巴士提供維修及保養服務;出租個別巴士車廠部分泊車位或車輛檢驗位置,或出租車廠部分樓層;在合適的公共運輸交匯處/總站安裝售賣機、自取郵件智能櫃等可賺取收入的設施;及在合適的巴士轉乘站或公共運輸交匯處/總站設置顧客服務站。
(二)在今年較早前申請加價的巴士專營權當中,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及城巴有限公司(市區及新界巴士網絡專營權)兩個專營權過去十年的非票務收入佔總收入的比例載於附表。值得留意的是,由於專營巴士營辦商在疫情期間乘客量下跌,票務收入明顯減少,故此在相關年份(即二○二○年至二○二二年)非票務收入佔總收入的比例有所增加。隨着社會及經濟活動復常,乘客量及票務收入回升,非票務收入佔總收入的比例亦因此有所下降。事實上,專營巴士營辦商近年積極拓展非票務收入,所以實際上非票務收入的來源是有所增加。
(三)專營巴士營辦商一直在「長者票價優惠計劃」下,自願為65歲以上長者提供半價票價優惠,而政府會根據營辦商在該計劃下所少收的票務收入豁免營辦商支付每年的車輛牌照費,及發還營辦商使用政府土地和處所的租金,以鼓勵營辦商繼續維持有關票價優惠,及減輕因提供票價優惠而產生的財務負擔。現時該計劃下營辦商獲豁免的費用/發還的租金,只抵銷營辦商票務收入損失的一部分,餘下的票務收入損失由營辦商承擔。
由於現時各專營權在該計劃下少收的票務收入,均超過獲豁免的費用/發還的租金,因此各專營權為新批政府土地租約或修改政府土地租約條款而新支付或額外支付的租金,一般而言均會在「長者票價優惠計劃」下獲得發還。
(四)政府會繼續協助各專營巴士營辦商將以上第(一)部分所提及賺取非票務收入的成功先例擴展至更大範圍或更多地點,同時亦鼓勵營辦商開拓更多非票務收入的來源。
政府收到專營巴士營辦商提出有關非票務收入的新申請均會積極跟進,按照既定機制檢視其可行性。個別建議是否可行取決於一系列因素,包括對巴士服務運作、人流和交通管理以及安全的影響,以及相關法例和規例要求等。運輸署會按需要在處理申請過程中協調營辦商和其他政府部門溝通,以便申請能夠盡快完成處理。
完
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3分
香港時間14時33分